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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Oct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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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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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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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 合,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验情况和投、融资活 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根据需要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核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度及审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并根据需要对所涉及的重大问 题进行核查。
第六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会计师沟通、核查等环节中提 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详细的解答,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 及时整改。
第七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 独立董事书面提交该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 公司应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 后,及时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 面会应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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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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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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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 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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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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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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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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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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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与计划的进度和收益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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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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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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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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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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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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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在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查董事会会议召开 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会议文件是否充分,如发现召开董事会的程序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所提供的会议资料不足以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 应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补充会议资料的意见,公司应遵照执行。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对该年度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并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 内幕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年报披露前 30日内和年度业绩快 报披露前 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与上述年报工作相关的沟通、意见或建 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存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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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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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形,如发生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并及时 向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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