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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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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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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6月18日

  •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7月12日

  •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10.00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0.89%

  •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0元/股

  •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人

  • 6、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审批情况

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 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核查对象利 用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未发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年6月18日

  •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10.00万股

  •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0元/股

  •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7人,授予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1 吴凯 董事长 500.00 38.17% 0.34%
2 龚旭东 副董事长、总裁 400.00 30.53% 0.27%
3 陈乐乐 董事、财务负责人 160.00 12.21% 0.11%
4 吴双全 董事、总工程师 80.00 6.11% 0.05%
5 王守波 副总裁 80.00 6.11% 0.05%
6 陈艳 董事会秘书 70.00 5.34% 0.05%
7 朱雪峰 董事 20.00 1.53% 0.01%
合计 1,310.00 100.00% 0.8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 月。

7、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 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 30%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 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5、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解除
限售期
考核
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2024 年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目标之一:
(1)以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 年
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2.38 亿元。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
2025 年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目标之一:
(1)以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 年
增长率不低于20%;
(2)2024 年-2025 年两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
于4.98 亿元。
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
2026 年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目标之一:
(1)以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 年
增长率不低于30%;
(2)2024 年-2026 年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
于7.80 亿元。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 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 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两个档次,分 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00%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计算后,激励对象考核当期未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 告等公示情况一致,不存在其他调整。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短线交易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 00059 号),经审验:截至2024 年6 月27 日止,公司已收到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 资额人民币32,750,000.00 元,冲回库存股人民币52,879,187.71 元,余额人民币 -20,129,187.71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均以货币出资。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为2024年7月12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数量
(+,-)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95,000 0.24% +13,100,000 16,595,000 1.13%
其中:高管锁定股 3,495,000 0.24%
-
3,495,000 0.24%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13,100,000 13,100,000 0.8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67,343,682 99.76% -13,100,000 1,454,243,682 98.87%
三、股份总数 1,470,838,682 100%
-
1,470,838,682 100%

九、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无需 摊薄计算,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 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以授予日2024年6月18日收盘数据进行测算,授予的

1,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预计摊销的总费
用(万元)
2024 年
(万元)
2025 年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1,310.00 1,860.20 604.57 837.09 325.54 93.0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 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 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 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 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的长期提升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十二、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含)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0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

3、截至2021年7月29日,上述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7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8%,最 高成交价为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5,302.57元(不 含交易费用)。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并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1,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67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67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79%,故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13,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9%。

6、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为13,100,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 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 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 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 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