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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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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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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旷达科技”)于2016年11 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自筹资金合计611,047,402.12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9号)核准,旷达科技于2016年10月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79,447,8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999,995.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9,324,207.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150,675,78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账户,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6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开户行、保荐机构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尚在履行签署程序。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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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新疆若羌一期20MW 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 17,005.15 17,000.00
2 河北宣化一期30MW 光伏发电项目 28,000.00 25,500.00
3 陕西榆林100MW 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MW 项
45,000.00 42,500.00
4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 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
目一期10MW 项目
9,048.28 8,5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22,553.43 117,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不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额。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 行,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6 年10月31日,旷达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11,047,402.1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611,047,402.12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的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万
元)
自有资金已投
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
(元)
1 新疆若羌一期20MW 并网光
伏发电站项目
17,005.15
17,000.00

63,061,586.12

63,061,586.12
2 河北宣化一期30MW 光伏发
电项目
28,000.00
25,500.00

38,821,456.00

38,821,456.00
3 陕西榆林100MW 光伏发电
工程项目一期50MW 项目
45,000.00
42,500.00
425,000,000.00 425,000,000.0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
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
期10MW 项目
9,048.28
8,500.00

84,164,360.00

84,164,36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

-
合计 122,553.43 117,000.00 611,047,402.12 611,047,402.12

注: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为上述项目支付了部分款项,截止2016 年10月31日,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39,913,854.92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110ZA4303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 置换”。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合计611,047,402.12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 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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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同意旷达科技实施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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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5、致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110ZA4303号)。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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