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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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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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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 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 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 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公司股票的买卖 活动。

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份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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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次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计 7 家投资者承诺本次获配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 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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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 告》之盖章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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