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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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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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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核 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调 整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数量及决议有效期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 本市场情况而进行的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并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数量及决议有效期是综合考虑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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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的相应调整。修订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调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因此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的测算进行了相应调整,我们认为公司对《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修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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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

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陈志斌: 刘榕: 钱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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