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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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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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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 过166,777,851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8,052,034 股(含本数)。

2、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作出调 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000 万元。

一、本次调整前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 年6 月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原拟向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等不超过十家特定发行对象合计发行166,777,851 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 14.99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投 资“新疆若羌一期20MW 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等七个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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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作出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现在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1、调整“发行数量”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部分内容为: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66,777,851 股(含),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现调整为: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78,052,034 股(含),若公司股票在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总额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部分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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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1 新疆若羌一期20MW 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 23,990.00 17,000.00
2 河北宣化50MW 光伏发电项目 45,268.90 42,500.00
3 云南保山大坡山30MW 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27,287.01 18,000.00
4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 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27,144.85 25,500.00
5 内蒙古巴林左旗100MW 太阳能光伏发电一期60MW 项目 54,000.26 54,000.00
6 陕西榆林100MW 光伏发电工程项一期50MW 项目 44,832.00 42,500.00
7 新疆焉耆一期3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35,556.77 25,5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283,079.79 25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不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额。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现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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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新疆若羌一期20MW 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 17,005.15 17,000.00
2 河北宣化一期30MW 光伏发电项目 28,000.00 25,500.00
3 陕西榆林100MW 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MW 项目 45,000.00 42,500.00
4 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 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 项目 9,048.28 8,5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22,553.43 117,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不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额。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三、上述调整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

2、需提交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 关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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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调整是基于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 际状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后确定的, 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等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根据 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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