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1, 2023

54542_rns_2023-04-21_d1e4a692-1ebe-456b-827a-e494ff24cd6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3 月10 日召开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 年4 月21 日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2023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 1、董事长:吴凯先生;

  • 2、副董事长:龚旭东先生;

  • 3、非独立董事:吴凯先生、龚旭东先生、陈乐乐女士、吴双全先生、汪国兴先

  • 生、朱雪峰先生;

  • 4、独立董事:刘榕先生、王兵先生、匡鹤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吴凯、龚旭东、刘榕、陈乐乐,其中吴凯为召集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榕、匡鹤、龚旭东,其中刘榕为召集人;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兵、刘榕、陈乐乐,其中王兵为召集人;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匡鹤、王兵、吴凯,其中匡鹤为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兵先生、委员刘榕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 1、非职工代表监事:胡雪青女士(监事会主席)、陈泽新先生;

  • 2、职工代表监事:杨庆华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职工代表监事的比 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 1、总裁:龚旭东先生;

  • 2、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

  • 3、财务负责人:陈乐乐女士;

  • 4、副总裁:王守波先生;

  • 5、总工程师:吴双全先生;

  • 6、审计部负责人:陈泽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见 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陈艳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 号
电话 0519-86159358
传真 0519-8654935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及任职变动情况

1、公司原董事长沈介良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及为了更好的安排公司未来经营 管理团队接班,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85,821,524 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沈介良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公司原总裁、副董事长吴凯先生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担任 公司总裁、副董事长。

3、公司董事龚旭东先生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为公司总裁。

4、公司原董事、副总裁王守波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续聘为公司副 总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

(1)吴凯先生:1986 年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11 年3 月至2016 年11 月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6 年12 月起任 公司董事,2016 年12 月至2023 年4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5 月至2023 年4 月 任公司总裁。2023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吴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龚旭东先生:1972 年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设 备管理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2017 年6 月-2019 年12 月任旷达饰件总经理。2007 年12 月至2020 年5 月任副总裁,2007 年12 月起任公司董事。2023 年4 月起任公司 总裁、副董事长。

龚旭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乐乐女士: 1982 年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会计学学士, 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05 年12 月至2014 年5 月任上海睿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4 年5 月至2016 年9 月任快

钱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分析高级经理、税务经理;2016 年9 月至2017 年 3 月任上海五色石医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5 月至2020 年5 月任公 司副总裁,2017 年5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 年8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乐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吴双全先生:1984 年8 月21 日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 员,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 年4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产品开 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造型设计部部长、工业设计中心总监。2020 年5 月起任公司董 事、总工程师。

吴双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汪国兴先生:1962 年12 月生,中国台湾,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工程系 硕士。2001 年3 月至2021 年12 月历任中芯国际上海厂制程整合部门经理、中芯国际 北京6 厂厂长、中芯北方技术支持高级主管、上海积塔半导体建厂总指挥、副总裁; 现任功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

汪国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朱雪峰先生:1979 年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预备党 员,本科学历。2003 年10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原纬编车间生产技术主管、复合车 间主任、常州市旷达针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主管。现任常州市旷达针纺织品有限 公司总经理。2023 年4 月起任公司董事。

朱雪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独立董事

(1)刘榕先生:1949 年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 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执行总监。现任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5 月-2020 年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榕先生于2014 年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 编号:30008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兵先生:1978 年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会 计学)博士,国家审计署博士后,美国休斯顿大学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访问学者。现

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学 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吾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兵先生于2012 年5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 训结业证-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204208873)号》,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3)匡鹤先生:1969 年年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 研究生。2004 年3 月至今任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 事。

匡鹤先生于2011 年5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证 书编号:0490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监事会成员

(1)胡雪青女士:1961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8 年3 月起任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3 月起任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9 月起任公司监事,2014 年5 月 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雪青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泽新先生,1981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 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企业纳税筹划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000 年4 月至2013 年8 月历任公司会计助理、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经理,2013 年8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4 年5 月起任公司监事。

陈泽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杨庆华女士:1976 年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历任公司纬编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经编车间主任、旷达针织公司总经理,现 任旷达饰件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行政部长。2011 年3 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

杨庆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6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

(1)龚旭东先生:简历详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2)陈艳女士:1975 年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2 年11 月入职公司,2010 年3 月至2019 年7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8 月起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乐乐女士:简历详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4)王守波先生:1973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商管理硕 士(EMBA)。1998 年10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长春旷达技术开发部 经理、长春旷达项目经理、长春旷达副总经理。2011 年1 月至2019 年12 月任长春旷 达总经理;2020 年1 月起任旷达饰件总经理。2017 年5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2023 年4 月任公司董事。

王守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5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吴双全先生:简历详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6)陈泽新先生:简历详见前述监事会成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