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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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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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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 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长对 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 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出席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
1、董事会会议
公司2017 年度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3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1 次以 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3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人亲自参加了5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本人 出国委托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有弃权、反对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况。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 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股东大会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其中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未现场出席会议,其他两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融资担保、出售电站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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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具体发表意见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
| 2017年2月 2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 保 |
同意 |
| 2017年3月 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聘任陈乐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同意 |
| 2017年4月 2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 公司 2016 年及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 同意 | ||
| 《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规则自查 落实表》 |
同意 |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 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
|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 |
同意 | ||
| 会计政策调整 | 同意 | ||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同意 | ||
| 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同意 | ||
| 2017年5月 19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 |
同意 |
| 2017年8月 2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同意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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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
同意 | ||
|---|---|---|---|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 2017 年 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设立香港子公司 | 同意 | ||
| 2017 年11 月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 | 同意 |
| 继续为拟出售的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 2017 年12 月20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履 职,与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 交审计报告;并开展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在现场考察的 同时,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就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了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 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 公正。
2、了解、掌握 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 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2017年任期内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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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计划及 2017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018年,我将本着更加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起到我应该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及时了解并学习、理解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 的变化情况,增强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性的意见,从而不断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独立董事:
刘 榕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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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凤高)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6 年4 月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并于2017 年公司董事会 换届时续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职后,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
1、董事会会议:2017 年,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所有7 次董事
-
会会议。在董事会议案投票表决中,均投了赞成票。认真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
2、股东大会: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会 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出售资产、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5 个相
关事项共同发表了同意或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
| 2017年2月 2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 保 |
同意 |
| 2017年3月 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聘任陈乐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同意 |
| 2017年4月 2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 公司 2016 年及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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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规则自查 落实表》 |
同意 | ||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 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
|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 |
同意 | ||
| 会计政策调整 | 同意 | ||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同意 | ||
| 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同意 | ||
| 2017年5月 19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 |
同意 |
| 2017年8月 2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同意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 同意 | ||
|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
同意 | ||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 2017 年 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设立香港子公司 | 同意 | ||
| 2017 年11 月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 | 同意 |
| 继续为拟出售的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 2017 年12 月20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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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保持畅通的沟通,不定期的到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对涉及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 等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公司内部董事、高管 薪酬及考核指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一直高度 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开展,督导审计部负责人根据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 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关注公司出售光伏电站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拓展新项目等情况重点关注,提 醒公司控制资金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2018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 解,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 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我应该起到的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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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凤高
2018-04-16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钱新,2017 年度历任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续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7 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积极参加出席了2017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7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公司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认真审议表决事项并 签署书面意见。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 | ||
|---|---|---|---|---|---|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出席次数 |
| 7 | 7 | 0 | 0 | 4 | 4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了解情况,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换届、涉及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
| 2017年2月 2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 保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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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 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聘任陈乐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同意 |
|---|---|---|---|
| 2017年4月 2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 公司 2016 年及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 同意 | ||
| 《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规则自查 落实表》 |
同意 |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 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
|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 |
同意 | ||
| 会计政策调整 | 同意 | ||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同意 | ||
| 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同意 | ||
| 2017年5月 19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 |
同意 |
| 2017年8月 2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同意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 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 同意 | ||
|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
同意 | ||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 2017 年 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设立香港子公司 | 同意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17 年11 月3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 | 同意 |
|---|---|---|---|
| 继续为拟出售的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 2017 年12 月20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 同意 |
三、在公司日常工作及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2017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
2、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积极参 与并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及相关法规为公司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 法律事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化运作、提高总体风险管理能力,做出了自己 的一份贡献。
3、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及委员会成员对聘任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另外,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并 列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沟通会,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工作实施有效地监 督。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 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7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 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以上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年度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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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钱 新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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