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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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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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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7 年10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7 年11 月3 日在公 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胡雪青 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资产出售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822,056,585.77 元的转让总 价款出售整合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 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 限公司、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6 家项目公司后的常州冉宸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与交易对方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相关《股权转 让协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具有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交易 价格公允。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战略转型 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的资产出售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 售后公司继续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完成后为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青海力诺 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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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四个电站项目公司现有借款合计85,370.00 万元继续提供担保,延续担保时间为 交割日后30 日(含)。

监事会意见:公司继续为拟出售的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四个电 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担保事项相关决策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在协议约定 的交割日后30 日(含)内继续为四个电站项目公司的现有借款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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