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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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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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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4 月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 年4 月26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9 名。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总裁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 会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刘榕先生、钱新先生及已离任的原独立董 事陈志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165.86 万元, 同比增长2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8.66 万元,同比增长 19.8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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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报告》。
2017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55,132.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80.03 万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39,441.67 万元以内。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 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7 年 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6 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4,715,672.44 元,提取10%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2,471,567.24 元。2016 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 期股东股利99,308,925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02,031,635.45 元,母公司2016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966,815.65 元。
公司 2016 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1,503,412,8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0,068,257.04 元。
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公司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7 年4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报告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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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7 年4 月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 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孙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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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峰、钱凯明、承永刚、龚旭东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4 名,可申 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520,000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63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泰和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4 月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 年4 月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 2017 年4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沈介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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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吴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龚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许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钱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陆凤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赵凤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刘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选举钱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承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出资1,530 万元与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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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公告》。
十九、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 年5 月19 日召开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 年4 月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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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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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荐机构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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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1、非独立董事
(1)沈介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2 月生,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历任武进县汽车内饰厂厂长、武进市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目前为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
沈介良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85,821,524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沈介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2月生,经济学学士。 2008 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10年3月至 2011年2月任上海东方汇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2011年3月至 2016年11月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6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兼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 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龚旭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常州市武进 区政协委员。历任武进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旷达科技生产副总 经理。2013年1月-2015年12月兼任旷达饰件总经理,2015年2月-2015年12月任旷达 篷垫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旷达纤维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龚旭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 股,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龚旭东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许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1月生,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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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销售总监。2007年12月-2016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1年6 月-2015年1月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2013年11月任 公司副总裁,2013年12月起任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2016 年1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许建国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94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建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5)钱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 会计师。历任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财政所所长、中共雪堰镇第三届党委委员、雪堰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顺风光电电力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任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旷达新能源副总经理。
钱凯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1,63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钱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6)陆凤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生,金融学硕士。 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兴业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研究员;2010年11 月至2014年7 月任海通证券研究所公用事业首席研究员;2014 年8月至2016年9 月任上海彤源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陆凤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凤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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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
(1)赵凤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7月生,中共党员。 历任上海易初通用机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目前为上海启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6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凤高先生于2014 年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 书编号:30012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凤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12月生,中共党员、高 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执行总监,2014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榕先生于2014 年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 书编号:30008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钱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生,法学学士、律 师。1998年9月至今任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钱新先生于2013 年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305211430)号》,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钱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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