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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n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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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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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 案及其他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14.99元人民币),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客观、公允。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 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增加资源储备,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运营能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 施。

二、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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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 购,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 实的资本支持。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2、3 号、《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关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公司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建峰、陈红梅、金哲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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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 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陈志斌: 刘榕: 钱新: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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