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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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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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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 承诺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武汉旷达为公司在华中地区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 是顺应市场需求,推进产业升级,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 开拓座套业务,和汽车二级市场来争取面料市场,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将 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二、同意注销美国全资子公司
本次注销事宜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注销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美国全资子公司。
三、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因公司武进分公司的注销及业务扩大及增加,对原公司经营范围内 容进行补充,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是公司发展需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四、同意全资子公司与团队组建的公司共同成立电力合资公司
本次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合资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营团队及技术团队成 为合资公司股东,将促使该公司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规范性 运作,促进该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 涉及高管及董事在内的经营团队组建的投资公司为合资公司股东,属于关联交易,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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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陈慧湘: 陆刚: 陈志斌: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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