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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y 18, 2011
54542_rns_2011-05-18_4fb6d22f-cbb2-4cf4-977f-d6c4cf2b165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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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 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购置 面料复合设备及真皮裁切-真皮热合生产线,投资方向已经过调研分析,投资是 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增资广州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用 于购置面料复合设备及真皮裁切-真皮热合生产线。
二、对变更超募资金用途的意见
公司终止由长春旷达设立成都分公司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用途, 对长春旷达以超募集资金840万元及自有资金360万元的增资变更为长春旷达发 展业务需要使用,补充长春旷达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本次变更超募 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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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对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慧湘: 陆刚: 陈志斌: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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