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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Dec 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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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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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在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项目 15,409.30万元;2、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10,908.00万元。为使 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0JNA4017-1号《江 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 额为83,630.604.25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元) 自筹资金已投资金额
(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
汽车内装饰面料项目
154,093,000.00 35,570,138.05 23.08%
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
纤维生产项目
109,083,000.00 48,060,466.20 44.06%
合计 263,176,000.00 83,630,604.25 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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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 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83,630,604.2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630,604.25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25,7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按0.7:0.3的比例, 使用超募资金840万元和自有资金36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 限公司,用于实施设立分公司项目,有利于扩大其在主营业务的销售实力,完善 长春旷达的资产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加强其对外部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 增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这将对公司生产能力、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5,730.00万元并使 用84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2011年实施的 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认为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及企业实际情况, 客观、合理、反映市场的公允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 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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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潘 飞 陆 刚 陈慧湘

2010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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