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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Dec 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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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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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0-00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0年12月20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8人,1名董事出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 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已于2010年12月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拟按照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作进一步 的完善,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章程修改对比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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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83,630,604.2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83,630,604.25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630,604.25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83,630,604.2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630,604.25 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630,604.25 元进行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等五家银行人 民币25,73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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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5,730.00 万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5,730.00 万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江苏旷达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25,730.00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是必要的、合规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的保荐意见》。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的议案》。
为遵循薪酬方案合理性,体现风险报酬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自 2011 年1 月1 日起,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6 万元/人每年(税前)。
如果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另补津贴1.8 万/人每 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机构调研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由长春旷达在成都设立分公司,因长春旷达原有注册资本较小(800 万元),无法满足设立分公司的需要,因此新增投资1200万元,按7: 3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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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增资840万元,自有资金增资360万元对长春旷达增资。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4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84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江苏旷达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840万元对子公司增资 是必要的、合规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保荐意见》。
上述议案中《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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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章程修改对比: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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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程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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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 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公司于2010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5000万股,于201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2、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
-
3、章程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
-
公司集中存管。
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
4、章程第十八条:公司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
-
变更设立,发起均以其所持有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所对应的权益作为发 起人出资。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 1 | 沈介良 | 109,731,444 | 73.1543 | |
| 2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597,984 | 8.3986 | |
| 3 | 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 | 8,398,656 | 5.5991 | |
| 4 | 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 | 10,498,320 | 6.9989 | |
| 5 |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5,624,100 | 3.7494 | |
| 6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49,496 | 2.0997 | |
| 合计 | 150,000,000 | 100.00 |
其中:发起人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6 月10 日将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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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8,320 股中的400 万股转让给彭润枝。目前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1 | 沈介良 | 109,731,444 | ~~(%)~~ 73.1543 |
| 2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597,984 | 8.3986 |
| 3 | 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 | 8,398,656 | 5.5991 |
| 4 | 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 | 6,498,320 | 4.3322 |
| 5 |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5,624,100 | 3.7494 |
| 6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49,496 | 2.0997 |
| 合计 | 146,000,000 | 97.3333 |
彭润枝成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占股比例 2.6667%。
修改为:
公司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变更设立,发起人均 以其所持有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所对应的权益作为发起人出资。公司设 立时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1 | 沈介良 | 109,731,444 | ~~(%)~~ 73.1543 |
| 2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597,984 | 8.3986 |
| 3 | 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 | 8,398,656 | 5.5991 |
| 4 | 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 | 10,498,320 | 6.9989 |
| 5 |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5,624,100 | 3.7494 |
| 6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49,496 | 2.0997 |
| 合计 | 150,000,000 | 100.00 |
5、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000
万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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