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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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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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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2017 年1-6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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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 ||
|---|---|---|
| 审计报告 | 1-2 | |
| 资产负债表 | 3-4 | |
| 利润表 | 5 | |
| 现金流量表 | 6 |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7-8 | |
| 财务报表附注 | 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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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审字( 2017 )第 110ZB66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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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320 www.grantthornton.cn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甸国信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6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施甸国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 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施甸国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施甸国信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6 月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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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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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瑞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淑云
中国·北京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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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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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附注 | 2017年6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
五、1 五、2 五、3 五、4 五、5 五、6 五、7 五、8 五、9 |
7,331,997.14 66,269,410.44 11,762.97 24,799.43 14,893,943.51 88,531,913.49 197,985,078.54 845,129.93 6,818,466.15 4,049.08 205,652,723.70 294,184,637.19 |
99,352.65 56,693,101.11 36,130.15 17,187,494.43 74,016,078.34 203,526,756.15 850,460.54 4,455.05 204,381,671.74 278,397,75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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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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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 项 目 | 附注 | 2017年6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五、10 五、11 五、12 五、13 五、14 五、15 五、16 五、17 五、18 五、19 |
55,763.69 171,382.87 5,502,966.19 29,056,700.83 104,154,019.67 3,800,000.00 142,740,833.25 54,800,000.00 54,800,000.00 197,540,833.25 90,000,000.00 3,228,522.31 3,415,281.63 96,643,803.94 96,643,803.94 294,184,637.19 |
88,322.77 228,404.50 993.85 95,794,805.82 2,800,000.00 98,912,526.94 57,200,000.00 57,200,000.00 156,112,526.94 90,000,000.00 3,228,522.31 29,056,700.83 122,285,223.14 122,285,223.14 278,397,750.08 |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吴越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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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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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附注 | 2017年1-6月 | 2016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一)归属所有者的净利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二)来自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
五、20 五、20 五、21 五、22 五、23 五、24 五、25 五、26 五、27 |
12,951,866.69 6,276,766.63 4,740.28 750,714.57 2,141,366.06 -5,412.93 3,783,692.08 - 38,746.60 6,735.88 3,744,945.48 329,663.85 3,415,281.63 3,415,281.63 3,415,281.63 - 3,415,281.63 |
28,738,003.39 12,737,958.59 7,302.83 292,668.60 2,238,260.09 -3,273,068.11 16,734,881.39 36,668.00 80,383.47 16,691,165.92 -4,455.05 16,695,620.97 16,695,620.97 16,695,620.97 - 16,695,62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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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吴越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越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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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附注 | 2017年1-6月 | 2016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28(1) 五、28(2) 五、28(3) 五、28(4) |
5,558,741.99 - 1,432.07 5,560,174.06 357,747.90 432,960.63 243,545.18 31,340.68 1,065,594.39 4,494,579.67 13,500.00 13,5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1,486,500.00 7,360,000.00 7,360,000.00 1,400,000.00 1,735,435.18 3,135,435.18 4,224,564.82 7,232,644.49 99,352.65 7,331,997.14 |
11,889,486.57 - 39,546.36 11,929,032.93 1,659,005.04 718,627.48 23,008.71 165,819.46 2,566,460.69 9,362,572.24 - 1,396,971.73 - - 68,407,648.48 69,804,620.21 -69,804,620.21 60,000,000.00 60,000,000.00 886,573.34 886,573.34 59,113,426.66 -1,328,621.31 1,427,973.96 99,352.65 |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吴越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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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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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2017年1-6月 |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以负号填列)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 —— —— 90,000,000.00 - - - - - 9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28,522.31 —— —— 3,228,522.31 - - - - - 3,228,522.31 |
29,056,700.83 —— —— 29,056,700.83 -25,641,419.20 3,415,281.63 - -29,056,700.83 - -29,056,700.83 - - 3,415,281.63 |
122,285,223.14 —— —— - 122,285,223.14 -25,641,419.20 3,415,281.63 - - - - -29,056,700.83 - -29,056,700.83 - - - - - - - - - - 96,643,803.94 |
|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吴越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越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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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2016年度 |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以负号填列)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 90,000,000.00 - - - - - 9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58,960.21 1,558,960.21 1,669,562.10 - 1,669,562.10 1,669,562.10 - - 3,228,522.31 |
14,030,641.96 14,030,641.96 15,026,058.87 16,695,620.97 - -1,669,562.10 -1,669,562.10 - - 29,056,700.83 |
105,589,602.17 - - - 105,589,602.17 16,695,620.97 16,695,620.97 - - - - - - - - - - - - - - - - - 122,285,223.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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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吴越剑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越剑
8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或 “ 公司 ” )系 2013 年 3 月 1 日成立的有有限 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5305210615839403 ,法人代表:许建国;注册资本: 9000 万元;经营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西段。
本公司原系由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500 万元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并于 2013 年 3 月 1 日领取保山市施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30521100003196 营业执照。上述出资业经保山明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保明大验报字【 2013 】 第 04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 年 3 月,根据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0% 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成为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决定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00 万元,由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部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9,000.00 万元。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原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更名。
经营范围: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太阳能 硅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开发(非 研制)、咨询,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批发、零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 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 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 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 10 、附注三、 13 、和附注三、 18 。
-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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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6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 (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 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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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 8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 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 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 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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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 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 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 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 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 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 4 )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 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 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 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 7 。
( 6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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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 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 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 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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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 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 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 7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 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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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 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 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 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 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 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8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应收款项占应收款项总额的 5% 以上或者单项超 过 500 万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准备
( 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 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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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组合 | 财产类型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
| 新能源补贴组合 | 财产类型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 | 20 | 20 |
| 2-3年 | 50 | 50 |
| 3年以上 | 100 | 100 |
B 、对新能源补贴、保证金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
|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新能源补贴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 保证金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 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 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 投资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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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 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 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 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 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 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 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 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 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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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 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 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含 20% )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 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 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不含)以下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 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 (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 14 。
-
10 、固定资产
-
(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 (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 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 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10-20 | 5 | 4.75-9.5 |
| 运输设备 | 5 | 5 | 1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 | 5 | 19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 定折旧率。
-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 14 。
-
(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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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 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 5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 6 )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 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 11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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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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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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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 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1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 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
| 土地使用权 | 20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 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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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 14 。
14 、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 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 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 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 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 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6 、职工薪酬
(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 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 薪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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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 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 3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 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 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 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 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 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 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 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无设定受益计划。
( 4 )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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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 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 5 )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 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7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 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 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 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 值。
18 、收入
( 1 )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 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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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A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 、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 、交易中已发生和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 收入。
(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电力销售以所发电量并网入电力公司汇集站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 入。
- 1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 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 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 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 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 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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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 交易中产生的:
( 1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 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 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 1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 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1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 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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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2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 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 键假设列示如下:
商誉: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 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 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23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 的要求,除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入“财务费用”列报外,其他 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 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 施行,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项政策变更对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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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7 |
| 营业税 | 应税收入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27 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底 87 、 89 条,财税( 2008 ) 46 号,财税〔 2008 〕 116 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规定,企 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 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第二条: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 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从 2014 年 6 月 30 日开始并网发电,并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取得云南省施甸县国家税务 局税收优惠的备案通知单,享受优惠期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公司按照 7.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期初数指的是 2017 年 1 月 1 日,期末数指的是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期发生额指的是 2017 年 1-6 月,上期发生额指的是 2016 年度。
1 、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数 期初数 |
|---|---|
|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
|
| 银行存款: | -- -- 7,331,997.14 -- -- 99,352.65 |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 (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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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种类 | 金额 | 比例% | 期末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796,807.21 | 1.20 | 39,840.36 | 5.00 | 756,966.85 |
| 新能源补贴组合 | 65,512,443.59 | 98.80 | -- | -- | 65,512,443.59 |
| 组合小计 | 66,309,250.80 | 100.00 | 39,840.36 | 0.06 | 66,269,410.44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合计 | 66,309,250.80 | 100.00 | 39,840.36 | 0.06 | 66,269,410.44 |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 种类 | 金额 | 比例% | 期初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064,368.04 | 1.88 | 53,218.40 | 5.00 | 1,011,149.64 |
| 新能源补贴组合 | 55,681,951.47 | 98.12 | -- | -- | 55,681,951.47 |
| 组合小计 | 56,746,319.51 | 100.00 | 53,218.40 | 0.09 | 56,693,101.11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合计 | 56,746,319.51 | 100.00 | 53,218.40 | 0.09 | 56,693,101.11 |
①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龄 | 金额 | 比例% | 期末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1年以内 | 796,807.21 | 100.00 | 39,840.36 | 5.00 | 756,966.85 |
| 账龄组合(续): | |||||
| 账龄 | 金额 | 比例% | 期初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1年以内 | 1,064,368.04 | 100.00 | 53,218.40 |
5.00 | 1,011,149.64 |
②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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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新能源补贴组合 | 65,512,443.59 | -- | -- |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3,378.04 元。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66,309,250.8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39,840.36 元。
( 4 )应收政府补助情况
| 下发补助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
| 1年以内9,842,530.44元;1-2 | |||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 | 65,512,443.59 | 年21,658,025.42元; 2-3年23,537,556.78元; |
| 3-4 年10,474,330.95 元 |
说明: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保发改价格【 2014 】 681 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上网电价 按每千瓦时 0.95 元 / 千瓦时(含税)执行,保山电网自行负担 0.3726 元 / 千瓦时,上网电价 和保山电网负担部分的差额 0.5774 元以及接网费用 0.01 元 / 千瓦时由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解决;根据 2016 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2016 年 2 月份起 按《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 格文件的通知》(保发改价格【 2016 】 98 号)批准的电价,云南省火电脱硫机组标杆电价 0.3358 元 / 千瓦时(含税)部分由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其余 0.6142 元 / 千瓦时(含 税)部分按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规定支付。
( 5 )应收账款质押说明
本公司以所属动产设备做抵押、以本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 号: 1063015-00997 )的 10 年收费权做质押,同时由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沈介良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取得借款 6,000.00 万元。 本公司期末应收电费及补贴款 6,630.93 万元全部为受限资产。详见附注五、 16 。
3 、预付账款
( 1 )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数 金额 |
比例% | 期初数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1,762.97 | 100.00 | -- | -- |
说明:本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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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11,762.97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00% 。
4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 期末数 | ||||||
|---|---|---|---|---|---|---|
| 种类 |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
38,946.86 | 100.00 | 14,147.43 | 36.32 | 24,799.43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 ||||||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 合计 | 38,946.86 | 100.00 | 14,147.43 | 36.32 | 24,799.43 |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 种类 | 金额 | 比例% | 期初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 |||||
|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42,312.47 | 100.00 | 6,182.32 | 14.61 | 36,130.15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 |||||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合计 | 42,312.47 | 100.00 | 6,182.32 | 14.61 | 36,130.15 |
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 | 金额 | 比例% | 期末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1年以内 | 11,835.56 | 30.39 | 591.78 | 5.00 | 11,243.78 |
| 1-2年 | -- | -- | -- | -- | -- |
| 2-3年 | 27,111.30 | 69.61 | 13,555.65 | 50.00 | 13,555.65 |
| 合计 | 38,946.86 | 100.00 | 14,147.43 | 36.32 | 24,799.43 |
账龄组合(续)
| 账龄 | 金额 | 比例% | 期初数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净额 |
|---|---|---|---|---|---|
| 1年以内 | 15,201.17 | 35.93 | 760.06 | 5.00 | 14,4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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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 | 27,111.30 | 64.07 | 5,422.26 | 20.00 | 21,689.04 |
|---|---|---|---|---|---|
| 合计 | 42,312.47 | 100.00 | 6,182.32 | 14.61 | 36,130.15 |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965.11 元。
(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备用金及其他 | 11,835.56 | 15,201.17 |
| 项目质保金 | 27,111.30 | 27,111.30 |
| 合计 | 38,946.86 | 42,312.47 |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 施甸县工业园区 管理服务局 |
质保金 | 27,111.30 | 2-3年 | 69.61 | 13,555.65 | |
| 李健 | 备用金 | 10,000.00 | 1 | 年以内 | 25.68 | 500.00 |
| 单位代扣社保 | 其他 | 1,835.56 | 1 | 年以内 | 4.71 | 91.78 |
| 合计 | -- | 38,946.86 | -- | 100.00 | 14,147.43 |
5 、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14,887,057.70 | 17,058,874.25 | ||
| 待认证进项税 | -- | 7,603.97 | ||
| 财产保险摊销 | 6,885.81 | 48,200.67 | ||
| 线路维护摊销 | -- | 72,815.54 | ||
| 合计 | 14,893,943.51 | 17,187,494.43 | ||
| 6、固定资产 | ||||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29,485,199.75 | 517,951.96 | 59,110.34 |
230,062,262.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1)购置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3,060.00 | -- |
33,060.00 |
| (1)处置 | -- | 33,060.00 | -- |
33,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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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其他减少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29,485,199.75 | 484,891.96 | 59,110.34 | 230,029,202.0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6,311,031.95 | 198,347.55 | 26,126.40 | 26,535,505.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9,500.31 | 46,588.15 | 5,615.40 | 5,521,703.86 |
| 计提 | 5,469,500.31 | 46,588.15 | 5,615.40 | 5,521,703.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3,086.25 | -- | 13,086.25 |
| 4.期末余额 | 31,780,532.26 | 231,849.45 | 31,741.80 | 32,044,123.5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704,667.49 | 253,042.51 | 27,368.54 | 197,985,078.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174,167.80 | 319,604.41 | 32,983.94 | 203,526,756.15 |
说明:抵押固定资产情况见附注五、 16 。
7 、无形资产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63,020.40 | -- | 963,020.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400.00 | 26,400.00 | |
| 购置 | 26,400.00 | 26,4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4.期末余额 | 989,420.40 | -- | 989,420.40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12,559.86 | -- | 112,559.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730.61 | - | 31,730.61 |
| 计提 | 31,730.61 | 31,730.6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44,290.47 | -- | 144,290.47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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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5,129.93 | -- | 845,129.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0,460.54 | -- | 850,460.54 |
| 8、长期待摊费用 | |||||
|---|---|---|---|---|---|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 耕地占用税 | -- | 6,884,987.77 | 66,521.62 | -- | 6,818,466.15 |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项目 | 可抵扣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 | 递延所得税 |
| 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53,987.79 | 4,049.08 | 59,400.72 | 4,455.05 |
10 、应付账款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工程设备款 | 50,143.69 | 82,702.77 | |
| 其他 | 5,620.00 | 5,620.00 | |
| 合计 | 55,763.69 | 88,322.77 | |
| 其中,本报告期内无账龄超过1 |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11 、应付职工薪酬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 短期薪酬 | 228,404.50 | 365,650.99 | 422,672.62 | 171,382.87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 | 26,900.66 | 26,900.66 | -- |
| 合计 | 228,404.50 | 392,551.65 | 449,573.28 | 171,382.87 |
| (1) 短期薪酬 | ||||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2,241.10 | 319,909.98 | 390,984.18 | 81,166.90 |
| 职工福利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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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社会保险费 | -- | 13,865.56 | 13,865.56 | -- |
|---|---|---|---|---|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 | 12,207.70 | 12,207.70 | -- |
| 2.工伤保险费 | -- | 984.42 | 984.42 | -- |
| 3.生育保险费 | -- | 673.44 | 673.44 | -- |
| 住房公积金 | -- | 17,822.88 | 17,822.88 |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6,163.40 | 14,052.57 | -- | 90,215.97 |
| 合计 | 228,404.50 | 365,650.99 | 422,672.62 | 171,382.87 |
( 2 ) 设定提存计划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 离职后福利 | -- | 26,900.66 | 26,900.66 | -- |
|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费 | -- | 25,258.98 | 25,258.98 | -- |
| 2.失业保险费 | -- | 1,641.68 | 1,641.68 | -- |
| 合计 | -- | 26,900.66 | 26,900.66 | -- |
12 、应交税费
| 税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个人所得税 | 476.59 | 217.13 | |
| 企业所得税 | 116,860.43 | -- | |
| 耕地占用税 | 5,384,987.77 | -- | |
| 印花税 | 641.40 | 776.72 | |
| 合计 | 5,502,966.19 | 993.85 | |
| 13、应付股利 |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9,056,700.83 | -- | |
| 14、其他应付款 |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往来款 | 104,154,019.67 | 95,794,805.82 | |
| 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
| 项目 | 金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
|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3,561,516.77 | 未支付 |
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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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800,000.00 2,800,000.00 |
|
| 合计 3,800,000.00 2,800,0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3,800,000.00 2,800,000.00 说明:见附注五、16。 长期借款 |
|
|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
|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58,600,000.00 60,000,000.00 小计 58,600,000.00 6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800,000.00 2,800,000.00 |
|
| 合计 54,800,000.00 57,200,000.00 |
16 、长期借款
说明:
2016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签订编号为 53010420160000174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 6,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0 年。 该借款以其所属动产设备作为抵押(抵押合同编号: 53100620160001797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其 10 年收费权做质押(质押合同编码: 53100720160000117 ),同时由旷达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沈介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 53100520160012826 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53100120160029159 的保证合同)。
17 、实收资本
| 投资方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
|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 | -- | 90,000,000.00 | ||
| 18、盈余公积 | ||||||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 法定盈余公积 | 3,228,522.31 | -- | -- | 3,228,522.31 |
19 、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056,700.83 | 14,030,641.96 | --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
| (调增+,调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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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056,700.83 | 14,030,641.96 | -- |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3,415,281.63 | 16,695,620.97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669,562.10 | 1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056,700.83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15,281.63 | 29,056,700.83 | -- |
2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
本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2,951,866.69 | 6,276,766.63 | 28,738,003.39 | 12,737,958.59 |
| (1)主营业务(分行业) | ||||
| 行业名称 |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
| 光伏行业 | 12,951,866.69 | 6,276,766.63 | 28,738,003.39 | 12,737,958.59 |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 ||||
| 产品名称 |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
| 电 | 12,951,866.69 | 6,276,766.63 | 28,738,003.39 | 12,737,958.59 |
| (3)主营业务(分地区) | ||||
| 地区名称 |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
| 西部 | 12,951,866.69 | 6,276,766.63 | 28,738,003.39 | 12,737,958.59 |
| 21、税金及附加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税 | -- | 220.85 | ||
| 城建税 | -- | 2.21 | ||
| 教育费附加 | -- | 11.05 | ||
| 印花税 | 4,350.28 | 6,288.72 | ||
| 车船使用税 | 390.00 | 780.00 | ||
| 合计 | 4,740.28 | 7,3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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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2 、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职工薪酬 | 13,648.73 | 20,512.19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1,730.61 | 110,484.34 | ||
| 耕地占用税摊销 | 66,521.62 | -- | ||
| 租赁费 | 592,500.00 | -- | ||
| 其他 | 46,313.61 | 161,672.07 | ||
| 合计 | 750,714.57 | 292,668.60 | ||
| 23、财务费用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支出 | 2,142,146.13 | 2,238,202.87 | ||
| 减:利息收入 | 1,432.07 | 2,878.36 | ||
| 手续费及其他 | 652.00 | 2,935.58 | ||
| 合计 | 2,141,366.06 | 2,238,260.09 | ||
| 24、资产减值损失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坏账损失 | -5,412.93 | -3,273,068.11 | ||
| 25、营业外收入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政府补助 | -- | 36,668.00 | -- | |
| 26、营业外支出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捐赠支出 | -- | 10,000.00 | -- | |
|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 6,735.88 | -- | 6,735.88 | |
| 滞纳金、罚款 | -- | 902.03 | -- | |
| 其他 | 32,010.72 | 69,481.44 | 32,010.72 | |
| 合计 | 38,746.60 | 80,383.47 | 38,746.60 | |
| 27、所得税费用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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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329,257.88 | -- |
|---|---|---|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405.97 | -4,455.05 |
| 合计 | 329,663.85 | -4,455.05 |
28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收入 | 1,432.07 | 2,878.36 |
| 政府补助 | 36,668.00 | |
| 合计 | 1,432.07 | 39,546.36 |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6,340.68 | 112,680.3 |
| 往来款 | 25,000.00 | 53,139.16 |
| 合计 | 31,340.68 | 165,819.46 |
|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1,500,000.00 | 68,407,648.48 |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7,360,000.00 | -- |
| 2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
|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415,281.63 | 16,695,620.9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412.93 | -3,273,068.11 |
| 固定资产折旧 | 5,521,703.86 | 11,007,072.93 |
| 无形资产摊销 | 31,730.61 | 110,484.34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6,521.62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 6,735.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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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42,146.13 | 2,238,202.87 |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5.97 | -4,455.05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71,328.65 | -21,625,714.10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86,795.55 | 4,214,428.39 | |
| 其他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94,579.67 | 9,362,572.24 |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331,997.14 | 99,352.65 |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352.65 | 1,427,973.96 |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32,644.49 | -1,328,621.31 | |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一、现金 | 7,331,997.14 | 99,352.65 |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331,997.14 | 99,352.65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31,997.14 | 99,352.65 | |
|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固定资产原值 | 192,265,766.48 | 贷款抵押 | |
| 应收账款 | 66,309,250.80 | 贷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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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计 258,575,017.28
说明:受限资产情况见附注五、 2 ( 5 )和附注五、 16 。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 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 元) |
母公司对本公 司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 司表决权比例% |
|---|---|---|---|---|---|
| 旷达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电力投资 | 150,000.00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沈介良先生。
-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子公司。
- 3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 、关联交易
( 1 )关联资金拆借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资金提供方 | 资金使用方 | 借款 | 还款 | 借款 | 还款 |
|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3,118,709.80 | 15,758,709.80 | 23,096,046.65 | 81,789,648.48 |
( 2 )关联担保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为公司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其他应付款 | 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3,561,516.77 | 95,794,805.82 |
七、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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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补充资料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6,735.88 | 处置拖拉机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 ||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 ||
|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 -- | -- |
| 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010.72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8,746.60 | --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906.00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5,840.60 | --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 ||
| 响数(税后)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35,840.60 | -- |
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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