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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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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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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旷达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 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旷达科技根据《通 知》要求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旷达科技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 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 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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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旷达科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旷达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旷达科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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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禾跃
张永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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