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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Jul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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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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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 — — 日上午 9:15 9:25,9:30 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

  •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

(1)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
提案2、3、4采用等额选举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选举刘若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栾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洋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季春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李华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彭剑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选举金曦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张铮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议案 1-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

议案 2-议案 4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 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 3),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

需在 2023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 2、邮箱:[email protected]

  • 3、邮政编码:518057

  • 4、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

  • 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 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8月4日召 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 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选举刘若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2 选举栾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3 选举张洋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4 选举季春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李华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2 选举彭剑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3 选举赵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
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选举金曦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7

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张铮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

1、议案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 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 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议案2、3、4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

8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3年7月2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日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