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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un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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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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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办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意。 由董事会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 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五条 印章存放地为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 会秘书本人或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非工作时间应 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内。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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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 决议、说明、声明、公告等)的使用。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应 当有“公司名称+董事会”字样。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八条 在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签章页原件上使用印 章的,由董事会秘书审批后使用。除上述情况之外使用印章的,须经 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 为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且信息披露内容未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情况下使用印章的,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会同时将公告内容发给全体董事审核,在公告之前 未收到董事反对的反馈,视同全体董事已知悉公告内容并同意将公告 发布。
第十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审查和了解用印内容,每次用印都 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负责文件的登记、存档、保管和查阅。
第十一条 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区以外使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 外出使用时,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须与印章保管人(印章保管人因 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可由董事长指定临时印章保管人)同行,由印章 保管人或临时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印章的使用与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印章保管人要向临 时印章保管人交代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临时印章保管人应按规定做 好保管、登记等工作,印章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并交接代管期间的 印章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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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对加盖印章审核不严、不按规 定程序使用印章、擅自将印章带出使用,给公司名誉、声誉造成影响、 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失、给公司带来法律纠纷等等,公司将视情节轻重 及其所造成后果是否严重,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对有关负责人以 通报批评、降职、免职、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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