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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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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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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7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 买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合众”)所持深圳光启尖端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该项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2017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交易对方光启合众已根据《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之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光启尖端 100%的股权 过户至光启技术名下,光启尖端已就股东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光启技术已持有光启尖端 100%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光启技术 与光启合众尚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 确认和补足;光启技术尚需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相关转 让价款;光启技术和光启合众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部 分;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承诺人需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三、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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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完成,相关资产变更登记和过户 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 3、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

  • 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

4、本次重组交易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光启技术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律师核查意见

  • 1、本次重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其股

  •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 2、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交易双方可依法实施本次重组。
  • 3、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完成,光启技术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

  • 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本次重组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 4、光启技术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 重大差异的情形。

  • 5、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会

  • 对本次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的实施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6、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光启技术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光启技术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 7、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各方未出现违反

  • 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 8、本次重组涉及的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 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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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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