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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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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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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拟发生担保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 材料”)向相关银行申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

2、公司拟为光启超材料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光启先进结构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启先进结构”)向相关银行申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 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 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 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 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中区一道 9 号软件大厦 301-3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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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注册资本:6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研发、技术咨 询及销售;高端功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开发、咨询、销售及技术服务;智 能化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生产。

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光启超材料总资产为 81,819.13 万 元,净资产为 61,323.99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76.0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光启先进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治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构件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销售;汽车、轨道交通功 能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复合 材料构件产品、汽车、轨道交通功能产品的制造。

股权结构情况: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5,100.00 万元,持股比例 为 51%;深圳启明星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4,9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系光启超材料之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及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本议案经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 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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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 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 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0.00 万元,占 2016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0.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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