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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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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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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内 容,经核查确认,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公司关联方西藏达 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拟认 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公司关联方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 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公司关联方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拟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以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栋梁科技有限公司同关联方深圳市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或其附属公司租赁房产的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 认购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向公司提供房产租赁,表明上述认购主体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的 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其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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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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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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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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