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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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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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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函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已预先仔细审阅及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内容,包括《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西 藏达孜友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以及《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栋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产租赁协议> 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充分了解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实施安 排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公司关联方西藏达孜映 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拟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公司关联方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拟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栋梁科技有 限公司同关联方深圳市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租赁房产的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经仔细核查确认,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有利于提升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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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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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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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 杭:
竺素娥:
李再华:
2015 年3 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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