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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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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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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下列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2 人调整为120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相应调整为898.00 万份,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保持不变。

二、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3 月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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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3 月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莎琳、姚远、韩建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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