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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Chi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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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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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持续督导 机构”)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的持 续督导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填 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光启技术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 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的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通过自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内部 控制规则的情况。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 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访谈 等方式,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光启技术填写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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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光启技术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够有效执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业务经营 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光启技术《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 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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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继军 池惠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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