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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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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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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戴扬)
本人戴扬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义务,独立、客观地行使职 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 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戴扬,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和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认真审阅 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股 东大会次 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亲自 出席 |
委托 出席 |
缺席 | 亲自 出席 |
委托出 席 |
缺席 | |||
| 戴扬 | 10 | 10 | 0 | 0 | 6 | 6 | 0 | 0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议 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
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经理层成员考核事宜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 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绩效奖 金发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2023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3 年公 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2022 年财务决算、2023 年财务预算、会计差错变更、内部控制情况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出席委员 |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
|---|---|---|---|---|
|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八次 会议 |
2023年3月 20日 |
1.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任命审计部负责人的议 案 |
杨勇、尹顺 川、戴扬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九次 会议 |
2023年4月 23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一季报报告》 全文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
杨勇、尹顺 川、戴扬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 10.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 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
||||
|---|---|---|---|---|
|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 议 |
2023年6月2 日 |
1.关于任命审计部负责人的议 案 2.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期限的议案 |
杨勇、甘仲 平、戴扬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 议 |
2023年8月 23日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 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 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
杨勇、甘仲 平、戴扬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 议 |
2023年10月 17日 |
1.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 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 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 定》的议案 5.关于制订《内部控制建设与 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
杨勇、甘仲 平、戴扬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履 行职责,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2023 年,公司召开了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出席委员 |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
|---|---|---|---|---|
| 第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 会第四次会 议 |
2023年4月6 日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董中浪、戴 扬、徐信荣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 会第五次会 议 |
2023年5月4 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
董中浪、戴 扬、徐信荣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 会第六次会 议 |
2023 年5月 16日 |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董中浪、戴 扬、徐信荣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一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 会第七次会 议 |
2023年6月1 日 |
1.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3.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 |
董中浪、戴 扬、徐信荣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 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2023 年,公司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方案和薪酬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出席委员 |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
|---|---|---|---|---|
| 第一届董 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第五 次会议 |
2023年4月6 日 |
1. 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绩 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薪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理层 成员考核事宜的议案 |
戴扬、尹顺 川、董中浪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一届董 | 2023年4月 | 1. 关于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 | 戴扬、尹顺 | 同意本次会 |
| 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 次会议 |
23日 |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川、董中浪 |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 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第一 次会议 |
2023年8月 23日 |
关于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 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责 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的议案 |
戴扬、卢孝 州、董中浪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 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 次会议 |
2023年11月 15日 |
1. 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绩 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薪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戴扬、卢孝 州、董中浪 |
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报告内容务 必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 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解公司 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 报,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和想法。在半年报和年报编制过程中,与管理层和审计 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结合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情况,审计公司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 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情况:
|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情况: | |
|---|---|
| 调查日期 | 考察内容 |
| 2023年1月15日-2023年1月16日 | 在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 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 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前到公 司现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财务 部、审计部等相关人员讨论、询问;会议召 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 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
| 2023年2月2日 | |
| 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4日 | |
|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7日 | |
|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 | 在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 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 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必要时到公司现 场与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会议召 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 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
| 2023年8月24日 | |
| 2023年9月11日 | |
| 2023年10月26日-10月27日 | |
| 2023年12月13日 | |
| 2023年12月29日 |
(七)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 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八)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 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对外担保、投资理财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投资理财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和投资理财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聘任北京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23 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十二)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 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十三)其他事项
-
1、2023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2023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2023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三、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发生。
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 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戴扬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