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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ug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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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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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 公司债券 ” 是指公司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境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的各类公司债券。本办法所称 “ 募集资金 ” 是指公司通过发行 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 当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 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 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储存及使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 募集资金专户 ” ),专项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等。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债券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 用。
第七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 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将债券募集 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 用途的投资。
第九条 公司在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时,资金支出及偿付利 息、本金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为: 经办人申请→会计核算部部长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分管 高管核定。公司财务运营中心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 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存放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 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的会计 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第十条 公司如果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应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经代表该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掌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独立董事有权对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披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