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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un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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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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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昆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核实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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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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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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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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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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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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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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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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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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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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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部董事,持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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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或配偶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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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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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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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后我们认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昆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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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姚卫平 华士国 杨庆军 何丽山
杨彦斌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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