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PC PHARMACEUTICALS,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un 8, 2016

56720_rns_2016-06-08_d473c699-ede5-4005-9689-28667d3c5e8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昆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核实后,认为:

  • 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

  • 符。

  •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 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情形:

  • (1)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理人员情形。

  •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部董事,持股5%

  • 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或配偶的近亲属。

    •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1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昆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2

(本页无正文,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姚卫平 华士国 杨庆军 何丽山

杨彦斌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