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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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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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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35 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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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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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方 )拟与关联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润三九 、 转让 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17.91 亿元收购华润三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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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润圣火 、 标的公司 、 目 标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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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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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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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同时,公司与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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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华润三九、华润圣火发生 1 次交易(不含本次):2023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十九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润三九、华润圣火等关联方共同参与注册成立三七研究院,其 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持有三七研究院 40%股权。
需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存在医药行业周期变动风险、行业政策及市场环 境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及由上述风险带来的标的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实现公司三七业务战略性、专业化整合,助力公司打造三 七产业链标杆企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的市场份额,实现将公司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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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造成为 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 慢病管理领导者 的战略目 标;公司拟与关联方华润三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17.91 亿 元收购华润三九持有的华润圣火 51%股权。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最终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确认华润圣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351,182.25 万元。 以经国资管理部门授权单位备案同意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华润圣火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 351,182.25 万元为依据,华润圣火 51%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7.91 亿元, 较其财务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 92,990.50 万元增值率为 277.65%。本次交易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是公司实现三七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对三七业务产 业链整合和布局优化,实现公司三七业务战略性、专业化整合,助力公司打造三七产 业链标杆企业,成为“三七产业”规范发展的主导力量,推动以“三七”为代表的传统中 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渠道、品牌、供应链等方面 的协同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业务规模,持续增厚公司“老龄健 - ” 康 慢病管理 领域的业绩;并可以解决公司与华润三九在血塞通软胶囊产品上的同业 竞争问题。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五年(2024-2028 年)战略规划,有助于实现将公司 “ - ” 打造成为 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 慢病管理领导者 的战略 目标,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稳健发展。
(三)关联关系概述
华润三九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润三九持有公司 212,311,61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的 28.04%。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华润圣火均为华润三九旗下公司,其中华润三 九持有华润圣火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十二个月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 华润三九、华润圣火等关联方共同参与注册成立三七研究院,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持有三七研究院 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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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华润三九、华润圣火等关联方共发 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8.31 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6%。 (五)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后,认为: 本次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该两家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具 有独立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昆明华润 圣火药业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周辉 女士、郭霆先生、梁征先生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 4 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 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润 三九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 、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同时,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1 、关联关系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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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关系说明
华润三九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润三九持有公司 212,311,61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的 28.04%。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华润圣火均为华润三九旗下公司,其中华润三 九持有华润圣火 100%股权。华润三九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华润三九董 事周辉女士、梁征先生任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818.4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21 日
企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590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 号
主要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 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机动 车停放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 的批发。
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12 月31 日 | 同比 | |
|---|---|---|---|
| 总资产 | 4,014,845.59 | 2,712,278.17 | 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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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96,714.19 | 1,700,963.35 | 11.51% |
|---|---|---|---|
| 负债总额 | 1,588,658.20 | 958,936.70 | 65.57% |
| 负债率 | 39.57% | 35.36% | 11.91% |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同比 | |
| 营业收入 | 2,473,896.33 | 1,807,946.15 | 36.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5,293.17 | 244,880.21 | 16.50% |
注:上表数据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
除前述“二(一)”所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华润三九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案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名称: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立春 注册资本:8,806.7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3 日 企业信用代码:91530100292094685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邮路 2 号 股东及持股比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混悬剂、丸剂、糖浆剂、溶液剂、颗粒 剂、乳膏剂、片剂、护肤类、发用类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自产产品的加工、销售;医 药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及其产品销售;药品研发与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企业营 销策划及其形象设计;企业管理及咨询;医疗信息咨询;组织医药学术交流及其推广 活动;组织会展及商品展览展示服务;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制品的研发与销售; 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 化妆品、日用品、健身器材等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医疗器械销售; 农副产品购销;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与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上范围均不 含医疗服务)(需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按批准内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生产研发销售血塞通软胶囊(核心产品)、黄藤素软胶囊、磺胺 嘧啶银乳膏、三七冻干系列产品及其他普药。旗下共有 3 家控股子公司,昆明圣火医 药有限公司(持股 100%)主要进行医药营销服务;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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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主要进行口服用三七总皂苷提取、血塞通制剂及 GSP 物流;华润三九(云南) 三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0%)主要进行三七全产业链上游业务拓展(种植、种 子种苗等);三七中药材、三七皂苷、三七资源等三七产业链相关业务。
财务情况:
| 财务情况: | |||
|---|---|---|---|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12 月31 日 | 同比 | |
| 总资产/万元 | 125,499.42 | 134,263.96 | -6.53% |
| 净资产/万元 | 99,511.64 | 111,249.99 | -10.55% |
| 负债总额/万元 | 25,987.78 | 23,013.97 | 12.92% |
| 负债率 | 20.71% | 17.14% | 20.83% |
|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其母公司资金池归 集资金) |
69,015.92 | 60,388.76 | 14.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24.73 | 6,360.79 | 526.10% |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同比 | |
| 营业收入/万元 | 75,069.30 | 73,879.72 | 1.61% |
| 净利润/万元 | 20,264.65 | 20,087.39 | 0.88% |
注:
-
1、上述数据为华润圣火合并报表数据;
-
2、上述数据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深审字第 2400023 号);
3、其他应收款中,关联方往来款项(为其母公司华润三九资金池归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分别为 60,219.03 万元、68,913.18 万元;本次交易前华润圣火将退 出华润三九资金池,取消资金归集。
除前述“二(一)”所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华润圣火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案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及类型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交易标的为华润圣火 51%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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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华润圣火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
益的情形。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华润圣火基本情况详见“二(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2、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华润圣火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二(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2、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
公司”的财务情况。
-
3、本次交易不涉及放弃优先受让权。
-
4、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外,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
-
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交易标 的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拟向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507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 益法和市场法对华润圣火股权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结论。经审计评估,华润圣火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6,733.0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13,742.5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2,990.5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51,182.25 万元,评估值增值 258,191.75 万元,增值率 277.65%。
2、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
- (1)收益法
本次评估报告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折现模型。收益法评估结论: 华润圣火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6,733.0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3,742.56 万元;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92,990.5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51,182.25 万元,评估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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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91.75 万元,增值率 277.65%。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7 月 31 日 单位 : 万元 人民币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 | 95,709.00 | |||
| 非流动资产 | 2 | 11,024.06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5,46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46.93 | |||
| 固定资产 | 5 | 3,935.74 | |||
| 在建工程 | 6 | 142.81 | |||
| 油气资产 | 7 | 0.00 | |||
| 无形资产 | 8 | 384.71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 | 375.2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 | 1.053.87 | |||
| 资产总计 | 11 | 106,733.06 | |||
| 流动负债 | 12 | 13,243.80 | |||
| 非流动负债 | 13 | 498.76 | |||
| 负债总计 | 14 | 13,742.56 | |||
| 净资产 | 15 | 92,990.50 | 351,182.25 | 258,191.75 | 277.65 |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标的公司在预测期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单位:万元 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2023 年8-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永续期 |
|---|---|---|---|---|---|---|---|
| 营业收入 | 44,121.33 | 87,207.03 | 94,525.63 | 106,201.62 | 118,178.67 | 129,096.43 | 129,096.43 |
| 利润总额 | 10,706.30 | 24,286.46 | 26,443.34 | 30,756.61 | 34,395.09 | 37,698.27 | 37,755.49 |
| 净利润 | 9,089.45 | 20,618.75 | 22,449.90 | 26,111.78 | 29,200.79 | 32,005.12 | 32,053.70 |
| 自由现金净流量 | 2,519.38 | 9,646.94 | 15,854.52 | 21,006.32 | 24,405.25 | 27,554.00 | 32,495.38 |
2)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根据上述预测的自由现金净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 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301,614.28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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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3年8-12月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永续期 |
|---|---|---|---|---|---|---|---|
| 营业净现金流量 | 2,519.38 | 9,646.94 | 15,854.52 | 21,006.32 | 24,405.25 | 27,554.00 | 32,495.38 |
| 折现率 | 9.30% | 9.30% | 9.30% | 9.30% | 9.30% | 9.30% | 9.30% |
| 折现期 | 0.21 | 0.92 | 1.92 | 2.92 | 3.92 | 4.92 | |
| 折现系数 | 0.9816 | 0.9217 | 0.8433 | 0.7715 | 0.7059 | 0.6458 | 6.9441 |
| 经营性资产折现值 | 2,473.02 | 8,891.58 | 13,370.12 | 16,206.38 | 17,227.67 | 17,794.37 | 225,651.14 |
| 经营性资产价值 | 301,614.28 |
3)溢余资产价值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 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华润圣火无溢余资产。
4)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 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分析,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 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中的内部借款、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付款中的股东借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 债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评估,其他非经营资产及负债采用成本法评估。非经 营性资产评估值为 50,694.36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 771.00 万元。
5)收益法测算结果
①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 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 产价值
=301,614.28+50,694.36-771.00+0
=351,537.63(万元)
注:计算过程中有四舍五入差异。
②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作为评估值。经评估,华润圣火基准日无付息债务。
③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少数股东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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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确定。经评估,华润圣火基准日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355.38 万元。 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华润圣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 -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付息债务价值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351,537.63-0-355.38 =351,182.25(万元) (2)市场法
本次评估可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通过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考企业,分析调整 财务报表,选择合适的价格比率,并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经综合分析后 确定被评估单位的市盈率区间,乘以被评估单位相应的财务数据,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区间;在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 扣除缺乏流动性折扣,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结论:华润圣火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6,733.0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3,742.5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2,990.50 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349,430.24 万元,评估值增值 256,439.74 万元,增值率 275.77%。
(3)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分为一般假设和特殊假设。一般假设为相 关法律法规、经济形势、利率、汇率、税率、企业持续经营等相关基本假设。特殊假 设如下: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产品或服务保持 目前的市场态势,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发 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可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 证,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药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顺利续期。
(4)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收益法是在对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 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被评估单位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 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被评估单位所拥 有的市场销售网络、客户资源、品牌知名度、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专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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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研发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综合影响。
采用市场法评估时,需要选择可比企业,以可比企业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比率为基 础,对比分析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企业的财务数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正。采用市场 法评估时需涉及到评估基准日资本市场对这些可比公司的评价,随着股票价格的波动, 价值比率也将相应波动,因此市场法估值更易受到市场可能出现的评价偏差影响。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华润 圣火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 351,182.25 万元。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 32 号令)和《企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12 号令)的规定,产权交易价格应以经核 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已获得国资管理部门授权单位 备案同意,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经评估备案确定的评估值。
4、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说明
本次评估是对华润圣火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综合体现企业经 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 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收益法评估与账面价值有所增值主要原因系 收益法充分考虑了标的企业所拥有的市场销售网络、客户资源、品牌知名度、行业竞 争力、专利技术、研发能力、人力资源及公司的管理水平等无法量化的因素。
华润圣火已有近三十年行业经验,其产品在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现经营能力持 续稳健向好,本次评估各单位预测数据合理,未来现金流量测算合理,评估结果合理,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结果披露日,华润圣火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 正常,未发生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6、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截止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华润圣火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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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 351,182.25 万元。
1、可比公司情况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如下: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总市值(亿元) | 财务指标(亿元) | 财务指标(亿元) | 估值倍数(x) | 估值倍数(x) |
|---|---|---|---|---|---|---|
| 归母净利润 | 归母净资产 | P/E | P/B | |||
| 603998.SH | 方盛制药 | 43.78 | 2.86 | 13.96 |
15.31 | 3.14 |
| 600557.SH | 康缘药业 | 116.04 | 4.43 | 49.25 | 26.19 | 2.36 |
| 002317.SZ | 众生药业 | 139.44 | 3.22 | 43.08 |
43.30 | 3.24 |
| 002864.SZ | 盘龙药业 | 34.40 | 1.01 | 11.98 |
34.06 | 2.87 |
| 600750.SH | 江中药业 | 117.96 | 5.96 | 39.37 | 19.79 | 3.00 |
| 600993.SH | 马应龙 | 110.05 | 4.79 | 35.88 | 22.97 | 3.07 |
| 603567.SH | 珍宝岛 | 131.59 | 1.85 | 74.33 |
71.13 | 1.77 |
| 最大值 | 71.13 | 3.24 | ||||
| 最小值 | 15.31 | 1.77 | ||||
| 平均值 | 33.25 | 2.78 | ||||
| 中位数 | 26.19 | 3.00 | ||||
| 标的公司 | 17.50 | 3.97 |
注:
可比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总市值/2022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可比公司市净率=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总市值/2023 年 6 月 30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标的公司市盈率=交易价值对应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标的公司市净率=交易价值对应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 33.25 和 26.19,市净 率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 2.78 和 3.00。华润圣火本次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 分别为 17.50 倍和 3.97 倍,市盈率、市净率处于合理估值区间。
2、可比交易情况
近年制药领域发生的并购交易相关财务指标及估值倍数如下:
| 公告日期 | 交易标的 | 上市公司 | 交易价(万元 ) |
标的公司净资 产账面值(万元) |
标的公司净资 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值 率 |
估值倍数 | 估值倍数 |
|---|---|---|---|---|---|---|---|---|
| P/E | P/B | |||||||
| 2023/6/8 | 博浩达生物100%股权 | 华神科技 | 79,257.54 | 12,699.65 | 79,257.54 |
524.09% | 22.86 | 6.24 |
| 2023/2/8 | 普安制药70%股权 | 陇神戎发 | 25,731.86 | 9,537.46 | 36,759.80 |
285.43% | 20.10 | 3.85 |
| 2022/1/29 | 新合新74.81%股权 | 溢多利 | 82,238.00 | 45,442.90 | 109,846.02 |
141.72% | 13.34 | 2.42 |
| 2021/3/23 | 瀚晖制药49%股权 | 海正药业 | 440,069.00 | 289,4448.26 | 898,100.00 |
210.28% | 16.59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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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8/23 | 迈新生物95.55%股权 | 九强生物 | 180,262.50 | 39,867.20 | 275,687.61 |
591.51% | 22.50 | 6.90 |
|---|---|---|---|---|---|---|---|---|
| 2024/2/24 | 华润紫竹100%股权 | 华润双鹤 | 311,545.31 | 115,214.58 | 311,545.31 |
170.40% | 11.61 | 2.92 |
| 最大值 | 22.86 | 6.90 | ||||||
| 最小值 | 11.61 | 2.42 | ||||||
| 平均值 | 17.83 | 4.24 | ||||||
| 中位数 | 18.35 | 3.48 | ||||||
| 标的公司 | 17.50 | 3.97 |
注:
标的公司市盈率=交易价值对应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标的公司市净率=交易价值对应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如上表所示,可比交易的市盈率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 17.83 和 18.35,市净率 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 4.24 和 3.48。华润圣火本次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 别为 17.50 倍和 3.97 倍,市盈率、市净率处于合理估值区间。
综上,经分析,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和自身竞争力情况,其未来收益 具备可实现性,收益法评估值据此计算得到,反映了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 结合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说明了标的资产评估值和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以上分析 内容具备合理性。
3、根据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出具且经国资管理部门授权单位备案同意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华润圣火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 估报告中的收益法为参考,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7.91 亿元。
4、本次交易的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无须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及相关配套法规要求设置业绩承 诺。
(2)本次交易中,具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次标 的资产出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已获得国资管理部门授权单位备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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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从销 售、采购、生产等各环节进行产业整合。本次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 标的公司作为三七行业优质标的,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通过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 实现公司三七业务战略性专业化整合,助力公司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企业,成为“三七 产业”规范发展的主导力量,推动以“三七”为代表的传统中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同时,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厚未来业绩;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持续聚焦三七产业,进一步提升主业核心竞争优势,巩固行业 地位,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做强主业,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华润三九签署《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华润圣火 51%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 17.91 亿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首期 10%股 权转让价款;在本次股权转让登记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60%股权转 让价款;在本次股权转让的登记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 付剩余 30%股权转让价款。
(四)过渡期相关约定
基准日次日起至登记日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标 的公司在过渡期期间产生的盈余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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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2、登记日指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对 目标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 该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出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之日。
(五)转让手续的办理
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手续需提交的资料。双方同意,在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时,同时按照受让方要求办理目标公司治理结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 务,或者擅自解除本协议的,或者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声明、陈述、保 证与承诺、或该等声明、陈述、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均构 成违约。
2、若转让方因违约使目标公司出现诉讼、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债务、或有 债务、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纠纷,并导致目标公司遭受单笔损失超过约 定金额时,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3、受让方有权采取约定的相关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4、如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则 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应支付而未支付部分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滞纳 金。
5、为明确起见,双方确认,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存在其他约定,自登记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就本条所涉及的转让方赔偿责任及本协议项下转让方陈述、保证、承 诺义务及相应责任即全部消灭而不再约束转让方。但在前述期间届满前已产生权利义 务主张的赔偿事项或责任,转让方应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及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都可将该争议提交本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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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成立,并经华润三九有 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昆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九)其他事项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且 2024 年时间已接近过半,为合理保障 受让方利益,转让方向受让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将不低于 2.06 亿元人民 币,前述净利润以经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分析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是公司实现三七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 通过对三七业务产业链整合和布局优化,实现公司三七业务战略性、专业化整合,助 力公司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企业;同时,可充分发挥公司与华润圣火在产品、渠道、 品牌、供应链等方面的协同优势,创造协同价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圣火将成为昆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将得到 优化和整合;同时,可以解决公司与华润三九在血塞通软胶囊产品上的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可 能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医药行业周期变动风险、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风险、市场竞争 加剧的风险等,及由上述风险带来的标的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圣火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对华润圣火业务进 行整合;本次收购股权,收购、交接、团队磨合等具体事项需要一定时间,整合能否 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能否审议通过仍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交易、交割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华润三九从外部 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 14.11 亿元将全额转移至昆药集团,未来每年期末需进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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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测试。如华润圣火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本次股权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将有减值风 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及市场的变化,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 制的建立和运行。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要求,积极推进收购、整合工作,严格 管控交易、交割风险;谨慎制定整合规划方案,通过业务模式、渠道终端、品牌铸造、 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推动营销整合;在生产协同、研发管理、人力建设、财务管 理、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融合,确保整合工作平稳过渡,控制和降低收购整合不 达预期的风险。公司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相关安排
为了更好地实现华润圣火业务整合,公司将通过组织重塑推动业务的开展;本次 交易不涉及华润圣火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圣火将成为公司直接持有 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华润圣火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华润圣火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将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纳入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建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以后, 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相关监管规定,在本交易核心条件不变的前 提下,对此次收购过程中非核心条款的修改以及非重要事项的变动进行审批;并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项目的具体落地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转让手续等事项。
七、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后,认为: 本次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该两家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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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具 有独立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 51%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昆明华润 圣火药业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周辉 女士、郭霆先生、梁征先生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 4 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 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润 三九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昆明华 润圣火药业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监事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回避 表决,除前述关联监事外的 3 位监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同时,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 华润三九、华润圣火等关联方共同参与注册成立三七研究院,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4,000 万元,持有三七研究院 40%股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 内,公司与华润三九、华润圣火等关联方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8.31 亿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6%。
华润圣火为华润三九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华润三九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5 条规定的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除前述交易及日常 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无其他交易。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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