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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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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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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9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8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3,214,13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9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股资金净额为 1,238,694,785.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134042351630,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2015]020021 号《验资报告》。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 年10 月27 日出具了《关于昆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5]第020053 号)号,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15 年10 月2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25,33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1 | 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 | 25,333.00 | 25,333.00 | 100 |
| 2 | 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 | 48,989.32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677.68 |
1
125,000.00 25,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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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 年10 月27 日出具了 《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 [2015]第020053 号)号,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333.00 万元进行置换。
三、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11 月2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一次董事会及八届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本 次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333.00 万元进行置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25,333.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25,333.00 万元,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 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5,333.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333.00 万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昆药集团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昆药集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 意昆药集团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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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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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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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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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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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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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海证券关于昆药集团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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