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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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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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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3-052号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92 号文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54,17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7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9,999,976.6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9,069,954.18 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680,930,022.51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 年7 月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3,015,229.11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建设投资 | 研究试验费 | 合计 | ||||
| 1 | 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 | 25,798.41 | 9,597.93 | 9,597.93 | 37.20 | |
| 2 | 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 | 22,950.24 | ||||
| 3 | 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 9,657.73 | 568.33 | 568.33 | 5.88 | |
| 4 | 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 | 33,011.26 | 4,135.26 | 4,135.26 | 12.53 | |
| 合计 | 91,417.64 | 13,733.19 | 568.33 | 14,301.52 |
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 年7 月31 日出具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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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 【2013】第020043 号)号,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3 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3,015,229.11 元进行置换。
三、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3 年8 月5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七届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 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015,229.11 元进行置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 143,015,229.1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143,015,229.11 元,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43,015,229.1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3,015,229.11 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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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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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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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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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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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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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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