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4
Dec 21, 2004
56720_rns_2004-12-21_c36893a8-725f-4d58-bbe2-60684c098563.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昆明制药:关于出让英特药业股权的公告
**2004-12-22 05:51
股票简称:昆明制药 证券代码:600422 编号:临2004-023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英特药业股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昆明制药/本公司: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集团: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药业: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实业: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华辰投资: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础润投资 :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出让/本次交易: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让持有的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
元: 人民币元
一、交易概述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华辰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础润投
资)于2004年12月21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出让本公司持有的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49%的股权,其中华辰投资受让24 %
,础润投资受让25%。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1,148.30万元。
2、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200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
于本公司出让持有的英特药业49%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意向书),董事会认为,2002年11月8日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及2002年12
月9日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收购英特药业49%的股权(2003年3月
5日完成过户),并计划将在适当的时间继续收购英特药业剩余的股权,成为英
特药业的控股股东,从而使本公司能够直接依托英特药业现有的华东市场的营销
网络,带动本公司主流产品的销售,增强本公司在华东区域的扩张及竞争力,但
经过了两年多的努力,本公司不能按计划继续收购英特药业剩余的股权,成为英
特药业的控股股东,无法达成当时计划的战略目标。根据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拟将公司持有的英特药业49%股权出让。本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
决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公司出让持有的英特药业49%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8名董事赞成
,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惠庭先生、杨苍先生、张鹏先生对此次股权出让发表意见
。 本公司2002年收购英特药业的部分股权后,至今不能按计划实现对英特药业
剩余股权的收购,无法达成当时计划的战略目标,此次本公司出让持有的英特药
业49%的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2002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及20
02年12月9日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购买英特药业49%股权时支付的
作价为9,148.3 万元(2003年3月5日完成过户),此次出让作价11,148.30万元
,能获利2,000万元(包括2003年3月5日-2004年11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年
投资收益率为12%;价格是合理的,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发现有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股权的出让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股权出让行为。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8号天风商厦50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平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10010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实业投资,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
和应用。
2、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10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伟平
注册资本: 伍仟叁佰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8611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网络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高新技
术转让与服务;实业投资。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的关系
华辰投资、础润投资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02年11月8日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及2002年12月9日公司200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本公司
以股权收购方式,以9,148.3 万元的价格收购英特集团持有的英特药业49%的股权
(相关公告刊登于2002年11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2002年12月
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该股权的过户手续于2003年3 月5 日完
成。
2、本次出让的资产为本公司持有的英特药业49%的股权。
经英特药业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03年1
2月31日英特药业的资产总额751,377,624.23元、负债总额578,520,427.54元、
净资产164,773,161.63元、主营业务收入1,636,394,146.55元、净利润17,093,
541.57元。
在《股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管理的需要,将委托会
计师事务所对英特药业进行截止到2004年11月30日止的资产负债及实现利润情况
进行审计。
3、本公司在本次股权出让前,持有英特药业50%股权的英特集团和华龙实
业,双方于2004年12月21日均已出具承诺函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意本公司拟
将英特药业的49%股权出让给华辰投资和础润投资。
4、英特药业基本情况
英特药成立于1998年10月,系由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公
司、浙江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科技公司进行资产合并重组而成国有
独资公司。2001年12月,英特药业通过资产置换成为英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英特药业注册地址为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注册资本71,871,896元,经营范
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相关商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
化药品、精神药品、保健药品、生物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药中间体、医疗
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卫生材料及敷料、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
、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消、杀字号产品、麻醉药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凭外经贸部批文)。
5、本次交易前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
(1)交易完成前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和英特集团、华龙实业将分别持有英特药业49%、
50%和1%的股份。
(2)交易实施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实施后,英特药业的股东为英特集团、华龙实业、华辰投资、础润
投资,具体的持股比例如下:
6、本次出售的英特药业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争议及纠纷等限制转让
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本次股权出售过程中,英特药业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出让的股权不存
在质押或限制出让的情形。
在华辰投资和础润投资按时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本公司及时配合华辰
投资和础润投资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五、交易协议其他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成交金额
《股权转让意向书》确定本公司出让给华辰投资、础润投资49%的股权转让
总价款为11,148.30万元。
2、支付方式
用现金支付。
3、支付期限
(1)在《股权转让意向书》成立后三日内,华辰投资支付5460.39万元的6
0%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其中:1000万元为本协议履约定金);在《股权转让
意向书》成立后的三十日内,华辰投资支付5460.39万元的40%为第二期股权转让
价款。
(2)在《股权转让意向书》成立后的三日内,础润投资支付5687.91万元的
60%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其中:1000万元为本协议履约定金);在《股权转
让意向书》成立后的三十日内,础润投资支付5687.91万元的40%为第二期股权转
让价款。
4、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意向书》经本公司、华辰投资、础润投资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公章后即行成立。
5、交易协议的附加条款
(1)、本公司对英特药业持有的49 %股权分别转让给华辰投资、础润投资以
后,在该股权过户日前的本公司股东权益(包括未分配利润和对原股权出让方的
追索权等)均归华辰投资、础润投资享有,在该股权过户日前的本公司股东义务
也归华辰投资、础润投资承担,均与本公司无关。
(2)、鉴于本公司属于英特药业的小股东,本公司对股权过户日前的英特
药业任何财务报表、资产、债务、或有负债(包括担保、未清税费等)不承担任
何保证其真实的义务,即使本协议签署前后英特药业经过了审计或资产评估。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购买英特药业49%的股权支付成本及英特药业2003-2004年的盈利
能力确定。
七、本公司预计从本交易中获得的利益,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预计从本交易中获得的利益为2000万元(包括2003年3月5日-2004年
11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根据交易协议能增加现金流11,148.30万元,如用于归还流动资金贷款
,一年能减少财务费用622万元(按现行一年期贷款流动资金利率测算)。
八、关于交易对方履约的能力的分析
本公司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以后,并在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及时
配合受让方办理上述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九、本次交易不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础润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 12 月22 日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出让浙江英
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股权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浙
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执照、英特药业2
003年审计报告、《股权转让意向书》。我们仔细审阅了上述材料并就有关情况
进行了询问。现就本次英特药业49%股权的出让发表如下意见:
1、本公司2002年收购英特药业的部分股权后,至今不能按计划实现对英特
药业剩余股权的收购,无法达成当时计划的战略目标,此次本公司出让持有的英
特药业49%的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2、2002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及2002年12月9日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同意购买英特药业49%股权时支付的价款为9,148.3 万元(2003年3月5日完
成过户),本次股权出让价款根据公司购买英特药业49%的股权支付成本及英特
药业2003-2004年的盈利能力确定,预计从本交易中获得的利益为2000万元(包
括2003年3月5日-2004年11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年投资收益率为12%。价格
是合理的,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
况。
3、本次股权的出让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4、同意本次股权的出售行为。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日期:2004年12月1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