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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K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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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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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赣州明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高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 高科技 100%的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 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局就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明高科技 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 标的资产为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上 市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的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 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事项,均已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二、公司购买的资产为明高科技 100%股权、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购买 标的资产明高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孔旭、徐 逸云、刘文涛、深圳市明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元媛、柳军、林 建之、李潮中、陈惠如、徐名雄以及购买标的资产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的交易 对方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兴富睿宏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涛、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钟鼎三 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骏益实业有限公司、启东市嘉润农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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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沈晓峰、宁波兴富先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汇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忠元、张曼尼、杨建平、唐琛明、陈刚、沈晓彦、宁 波九黎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校东、吴沈新、吴超群、邓永芹、施 卫兵、袁卫仁、顾霞、解玉萍、邵三妹、顾向华、张建忠、洪宝昌、沈飞合法拥 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除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59% 股份存在质押外,其余标的资产之上没有设置质押、信托等任何权利负担,不存 在其他限制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限制其转让 给上市公司的情形,且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尽快解除该等股份的质 押状态,保证该等股份的转让权利不受限制;明高科技、海四达电源为依法设立 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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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署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