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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K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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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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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 康佳01、19 康佳02 114488、114489 19 康佳03、19 康佳04 114523、114524 19 康佳05、19 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对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席执行官于2020 年9 月15 日签批了《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康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定》, 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康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康置业公司”) 18%的股权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挂牌程序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在公开 挂牌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重康置业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51%变更为33%。具 体请见本公司于2020 年9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康佳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6)。
2、为了顺利推进康佳(重庆)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本公司拟在公开挂牌 转让重康置业公司18%股权完成后,与重康置业公司其他股东一同按持股比例向 重康置业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康福泽公 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8,843 万元,借款期 限不超过3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3、本公司董事局于2020 年9 月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转让重庆康佳置业公司18%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 借款的议案》。公司共有7 名董事,实到董事7 名,董事局以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6
0MD855E。成立时间:2019 年11 月21 日。注册资本:5,000 万。法定代表人: 于海。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钨山路69 号(2 号厂房)。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科技产业园区的开发及经营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 电子设备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电子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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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重康福泽公司已获得200 亩康佳(重庆)半导体光电产业园 配套住宅用地,正在推进建设方案设计。
目前,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重康置业公司间接持有其全资孙公司重康福泽 公司100%的股权,重康福泽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在公开挂牌转让重康置 业公司18%股权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重康置业公司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33%,重 康福泽公司将变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重康福泽公司2020 年8 月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165.77 万元,负 债总额为60,383.16 万元,净资产为4,782.6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66%;2020 年1-8 月营业收入为0 万元,利润总额为1 万元,净利润为1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重康福泽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在公开挂牌转让重康置业公司18%股权完成后,本公 司拟与重康置业公司其他股东一同按持股比例向重康置业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重 康福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重康福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不超过18,843 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康佳(重庆)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配套住宅用地 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3 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8%。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重康福泽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其经营的康佳(重庆)半导 体光电产业园项目配套住宅用地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投资收益,因此重康福泽公司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股东借款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进行的,且其他股东将一同按其持股比例向重康福泽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 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重康福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重康置业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康福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主 要是为了顺利推动康佳(重庆)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同时,其他股东将一同按 持股比例为重康福泽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开挂牌转让重康置业公司18%股权完成后,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 比例对重康置业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康福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对重康 福泽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重康福泽公司 具备偿还股东借款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其提供股东借款的整体风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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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为40,892.7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7%。2018 年4 月12 日本公司向重庆 庆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90 万元,2020 年4 月11 日该笔财务资助期满。 该笔财务资助尚未收回,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合计为1,062.66 万元,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跟踪并督促重 庆庆佳公司尽快履行其偿债义务,同时本公司正积极推动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 完成土地收储工作。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 年4月14 日披露的《关 于向重庆庆佳公司提供890 万元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 除此以外,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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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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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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