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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KA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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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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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
2021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受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局的委托,向股东大会作《2021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 年,本公司践行“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聚焦“半导 体科技+新消费电子+新能源”产业主线,不断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稳步推进公司从“康佳电子”向“康佳科技” 转型。
2021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91.0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9.05 亿元,同比增长89.55%。本公司2021 年的主要工作 如下:
(一)保持战略定力,重塑产业格局
2021 年,本公司坚定实施“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重点聚 焦“半导体+新消费电子+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和“科技园区+投资” 两大支撑产业,为公司“十四五”实现科技领先、产业扩张与跨越发 展明确了前进方向。
(二)投资业务取得突破
2021 年,本公司参股的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本公司完成了毅康科技有限公 司以及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为其 后续资本化运作奠定了基础;另外,本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了 多个产业基金,在为公司产业落地搭建了一个协同赋能的产业基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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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消费电子业务经营稳步提升
2021 年,多媒体业务突出强化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能力,积极控 费降本增效,拉长产业链、拓宽产品群。白电业务落地陕西康佳厨电 项目,形成了“康佳+新飞”双品牌运作及“冰洗冷空厨”全品类布局 的全新产业格局。
(四)科技园区业务稳步发展
2021 年,本公司通过产业园区、总部经济、康养小镇等多元业务 形态,以开放合作的态度,汇聚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强化与内外 单位的协同联动,建立了具有康佳特色的园区项目投资拓展模式、开 发建设体系和招商运营路径。面对宏观调控的大背景,科技园区业务 积极应对挑战,克服种种困难,开拓并完成了长沙华中总部、西安康 佳智能家电总部、新飞西地块旧改以及烟台古现、重庆璧山等项目的 落地,进一步推动了科技园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五)半导体业务不断突破关键技术
2021 年,本公司半导体业务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芯片微小化、 巨量转移等技术环节取得突破,自主设计并生产出15*30 微米级别 Micro LED 显示芯片,自主开发的“混合式巨量转移技术”转移良率达 到99.9%,为进一步拓展穿戴显示、车载显示、沉浸式显示等应用市场 提供了产业进入与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2021 年,盐城半导体封测基 地顺利落成投产。
(六)环保业务向新能源领域转型
2021 年,本公司环保业务积极向光伏领域转型,并依托于江西康 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玻璃产线,积极向光伏玻璃产业链上游 硅料、硅片及相关光伏组件延伸,为公司拓展新业务。
(七)PCB 产业结构优化,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2021 年,PCB 业务通过实施降本控费、创收增利等一系列经营举 措,产品结构大幅优化,多层板销售占比超过40%,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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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2 年的业务发展思路
2022 年,本公司将根据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聚焦核心技术 攻关,打造核心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2 年公司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围绕产业主线上下游拓展新业务
2022 年,本公司将围绕“半导体科技+新消费电子+新能源”的产 业主线,实施拉长拓宽策略,纵向拉长产业链,横向拓宽产品线,并 利用技术和供应链优势搭建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推进降本控费
2022 年,本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降本控费。一是降成本,本公司将 重点降低供应链成本。二是管费用,本公司将在提升各项费用使用效 率的同时,通过变革运作模式压降策略性推广、物流、销售等费用。
(三)大力打造标杆精品
2022 年,本公司将大力打造标杆精品。本公司将通过精简产品、 精简功能和精简流程,以满足用户需求和围绕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原则, 将资源聚焦于打造高技术、高毛利、高口碑的精品。
(四)优化资产与财务结构
2022 年,为优化公司资产与财务结构,首先,本公司将积极改善 负债结构,降低短期负债比例;其次,本公司将盘活存量资产,加速 资产变现,加快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周转;最后,本公司将积极拓宽融 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五)业务运营
1、科技园区业务
2022 年,科技园区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开拓增量,科技园区 业务将针对新产业提前谋划、积极进行开拓和布局;二是投后管理, 科技园区业务将确保控股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并对参股项目做好项目 跟踪管理。
2、多媒体业务
2022 年,多媒体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经营质量改善提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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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业务将持续改善经营业绩,为扭亏为盈打好基础;二是产品与制 造提升,多媒体业务将打造标杆精品,代工及外销业务拟依托智能制 造工厂的制造能力实现大幅增长;三是优化管理结构,多媒体业务将 围绕制造、营销等各环节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四是渠道复用,多媒 体业务将通过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实现渠道复用,提升渠道效率。
3、白电业务
2022 年,白电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白电业务将通过“冰洗空 冷厨”全品类协同发展,构建白电产业新格局;二是白电业务将聚焦 毛利的提升;三是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关键领域布局,用资本手段打造 产业壁垒,进一步提升白电的产业链话语权。
4、工贸科技业务
2022 年,工贸科技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深入推进“贸转工”, 并通过新客户、新业务、新产品的开拓寻找新的增长点,提升毛利获 取能力,不断提升经营质量;二是调整收入结构,不断提高内贸收入 的占比,推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5、投资业务
2022 年,投资业务的重点工作为做好已有基金的投、管、退工作, 继续扩大基金数量与规模,做到募得进、投得准、管得好、退得出。 6、半导体业务
2022 年,半导体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实现产业化,加快推进 Mini 背光、Mini 直显、Mini 芯片、Micro 芯片四大光电技术项目的产 业化工作;二是确保研发计划按进度完成;三是做好盐城封测项目的 运营,实现项目可复制。
7、环保业务
2022 年,环保业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环保业务将积极向新能源 方向转型,依托光伏玻璃等项目,积极向光伏产业上游、下游拓展; 二是推动重庆项目公司从废钢回收业务向汽车拆解领域转型,加快获 取相应的产业发展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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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移动互联业务
2022 年,移动互联业务将重点打造核心产品,推动业务多元化, 挖掘可持续的高收益业务。
9、PCB 业务
2022 年,PCB 业务将进一步加快业务规模增长,改善产品结构, 从现在的产品线向HDI(高密度互连技术)板、FPC(柔性线路板)板 拓展,改善PCB 产品的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高端化。
10、创投业务
2022 年,创投业务将以华侨城创意园、武汉、佛山等项目运营为 基础,打造商业地产运营商的模式,开拓新的盈利支撑业务。另外, 创投业务将继续完善和提升国家级孵化器建设,并依托创投基金和孵 化器平台,培育和孵化优质企业。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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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监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作《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以审议。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 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
现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共举行了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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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增选蔡伟斌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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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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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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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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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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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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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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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九)《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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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三)《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十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五)《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 的议案》;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十七)《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议案》;
(十九)《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 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 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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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1 年度, 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 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 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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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 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 件的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 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1 年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1 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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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 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 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 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审慎监督。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并深入一线,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实地考察重点投资项 目、在建工程项目和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监事尽责 履职能力。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建立健 全监督工作制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 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2022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依 法开展工作,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22 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 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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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三
2021 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XYZH/2022GZAA5002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公司或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佳集团公司202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康佳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营业收入的确认
|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
| 1.营业收入的确认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 如财务报表附注 “六、合并财 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8所述, 康佳集团公司2021 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确认营业收入为 |
(1)评价、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 行的有效性; (2)取得签订的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评价 康佳集团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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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的确认
| 1.营业收入的确认 | 1.营业收入的确认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 4,910,651.37 万元,主要系电 子业务、工贸业务、环保业务 等收入。由于收入对于财务报 表整体的重要性,且存在管理 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 操控收入确认的错报风险,我 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 项。 |
(3)取得康佳集团公司产品销售客户清单,通过查询客户 工商信息资料、询问康佳集团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识别 客户与康佳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销售收入以及销 售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检查重要销售合同、订单、发票、货权转移凭证、银 行收款凭证、发票等资料;于工贸业务了解交易背景和业 务实质,分析判断康佳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选 取重要客户对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进行函证,以核实收 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
| 2. 投资收益的确认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 如财务报表附注 “六、合并财 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5 所 述,康佳集团公司2021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确认投资收益 421,680.69 万元,主要系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丧失控制权日以权益法核 算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由于投资收益 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投资收 益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项。 |
(1)评价、测试管理层与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处置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关决策文件,以及股权转 让协议,对公司管理层和选取的股权受让方进行访谈,了 解股权转让的商业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以判断股权转让的 真实性; (3)取得股权转让的银行收款凭证,查询转让股权标的公 司工商变更情况,以判断股权转让相关手续是否已完成; (4)检查股权转让的合同条款、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 股权结构、董监高任命情况、了解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经 营决策和财务政策的控制和制定的主体,判断康佳集团公 司对该等公司是否丧失控制权; (5)复核股权交易对价的公允性,检查处置股权的投资收 益计量以及丧失控制权日以权益法核算剩余股权的公允价 值计量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复核康佳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以 检查投资收益计算是否准确。 |
四、其他信息
康佳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 息包括康佳集团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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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佳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康佳集团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佳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 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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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佳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佳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康佳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 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 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 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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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
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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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四 2021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 经编制并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相关网站上公布了《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保证了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平及时地获得公司年度报告信 息。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将在2022 年3 月30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以《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形式予以披露,年度报告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这些内容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经营业绩和运作情况,其中所涉及的会计数据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我们希望各位股东通过阅读年报,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关注公司 的运作状况,支持公司的未来发展。公司全体员工也将加倍努力,力 争在新的一年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现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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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905,352,997.68 元,未分配利润为5,229,098,788.94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24,592,545.67 元,未分配利润 为 2,724,187,542.59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 司长远发展需求,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一、按母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额为32,459,254.57 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以2021 年末总股本2,407,945,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 元(含税),预计需分配现金股利为 120,397,270.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 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 调整。
拟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具体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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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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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7 亿元(含27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 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27 亿元(含27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 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专 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 关规定确定,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 名。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 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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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担保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等额信用反担保。
(七)挂牌转让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挂牌转 让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发行 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八)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 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27 亿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同时公司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等额等期反担保。因华侨 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华侨 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并向华侨城集团提供反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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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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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八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利推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二)批准、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批相关事宜;
(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
宜;
(五)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 牌转让相关事宜;
(六)同意董事局授权总裁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局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有关的事务。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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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九
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不超过25 亿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等额等期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5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 不超过3 年。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29)。
拟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具体方案。
因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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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十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盛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会议的各项 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给董事局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 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 式,对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 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 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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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列席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 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根据《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 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20 多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本人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公司董事局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 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重庆、深圳等地的公司子公司和项目进行了实 地查看及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本 人利用在电子产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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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真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 营和管理水平,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
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全面参与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关注本 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严 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学习相关法规情况
本人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 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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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工作情况
-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 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局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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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十一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曙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依 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会议的 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给董 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 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召 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 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 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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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 后,本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根据《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 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20 多个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 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本人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公司董事局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 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因疫情原因,本人仅对在广东深圳等地的公司子公司 和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本人作为经济学领域的专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真采纳了本人的 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三)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
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按照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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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全面参与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关注本 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从本人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以来,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学习相关法规情况
本人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 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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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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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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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作为财务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向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 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局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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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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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十二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春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依 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会议的 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给董 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 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 多种方式,对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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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 后,本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根据《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 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20 多个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 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本人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公司董事局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 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因疫情原因,本人仅对在广东深圳等地的公司子公司 和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本人作为财务领域的专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 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真采纳了本人的建 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三)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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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全面参与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关注本 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从本人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以来,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学习相关法规情况
本人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 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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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作为财务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向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 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局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 春 华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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