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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KA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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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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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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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康佳集团拟申请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7 亿元(含27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 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 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 亿元(含27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根据相关 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 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 规定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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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担保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八)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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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注册通过本次发行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 案。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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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利推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 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依据 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除外;
(二)批准、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文件、 合同,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批相关事宜;
(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五)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 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六)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同意董事局授权总裁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局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 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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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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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康佳集团拟将现行公司章程第九条由“董事 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并在现行公司章程的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中新增:“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上述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 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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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推动下属公司资本化运作,康佳集团拟在 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挂牌底价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
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 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60)。
由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可能参与深圳市易平 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竞拍,本次交易为潜在的关联交易。 所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拟请股东大会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具体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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