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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23, 2026

52561_rns_2026-05-23_64bdd317-7dd1-4b5b-b9f2-c0b4b36c1cd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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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431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Suite 102, Cannon Place, North Sound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電話:(+86) 512-5712-0213

-1-


目錄

項 目 頁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5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6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7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8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9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2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2-2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41
(七)關係人交易 41-44
(八)質押之資產 4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十二)其他 44-4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5、48-5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5、52
3.大陸投資資訊 45、53
(十四)部門資訊 45-47

-2-


MOORE

MOORE STEPHENS

DaHua (Taiwan) CPAs

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號7樓

7F., No. 1, Nanjing East Road, Sec. 5, Taipei 105, Taiwan, R.O.C.

T +886 (2) 2321 7666

F +886 (2) 2394 0189

www.msdahua.com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委託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之認列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主要營業收入為化妝保養品銷貨收入,由於營業收入是集團營運績效之重要指標,管理階層有財務目標達成之壓力;且產業競爭大,重要客戶之變動亦較大。因此本會計師將收入之真實性,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階層對收入所建立之內部控

A member firm of

Moore Global

Network Limited

Members to principal cities

throughout the world.


制流程及各項控制點之設立,並抽樣測試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執行收入交易之細節測試,抽核收入發生之交易文件,包括客戶訂單、出貨文件、客戶驗收文件及收款紀錄,確認客戶及交易真實存在並發生;檢視前十大銷售客戶收入之變動情形,若有新增重要客戶,將新增之重要客戶納入內控樣本及證實性細節測試樣本,以瞭解交易之性質及合理性。

有關收入認列政策之說明請參閱財務報告附註四及六。

商譽之減損評估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因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每年定期或於有減損跡象時執行減損測試,由於評估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涉及管理階層諸多假設及估計,故商譽減損評估係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管理階層委託外部專家出具之減損評估報告及自行評估之商譽減損評估測試;覆核該減損評估報告及自行評估之商譽減損評估測試,並評估其所使用之評價方式及其各項參數與假設之合理性;針對測試結果進行敏感度分析;檢視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已適當揭露商譽減損評估之相關資訊。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與商譽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之說明請參閱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及六。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4-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趙翊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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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俊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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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30331047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48852號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高峰会

元鳳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一日三十一日

司仰容

114.12.31 113.12.31 114.12.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資產 負債及權益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08,930 18 41,586 5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 176,108 15 134,340 1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八)) 81,433 7 85,192 9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八)及七) 29,986 3 16,688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十八)及七) 516 - 13,385 1 2170 應付帳款 47,815 4 53,538 6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流動(附註六(四)) 3,308 - 3,243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1,351 - 2,993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384 - 1,895 - 2219 其他應付款 35,024 3 31,490 3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及七) - - 14,701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三)) 40,378 3 32,730 4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1 - 114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二)及八) 8,247 1 30,033 3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46,561 4 57,467 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380 - 6,142 1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七) 20,970 2 31,095 3 342,289 29 307,954 34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101,241 9 -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476 - 525 - 非流動負債:
463,840 40 249,203 26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6,167 1 6,247 1
非流動資產: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256,434 22 133,473 15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附註六(二)) 3,000 - -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二) 2,122 - 2,561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145,891 12 169,332 19 264,723 23 142,281 16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272,984 23 150,523 1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六)):
1805 商譽(附註六(九)及(十)) 98,892 8 107,171 12 3110 普通股股本 973,988 82 723,988 80
1821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146,113 12 166,000 18 3200 資本公積 274,930 23 204,326 2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 45,798 4 45,615 5 3300 保留盈餘
1915 預付設備款 225 - 403 - 3350 待備補虧損 (637,910) (54) (444,933) (49)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八及十二) 6,076 1 14,132 2 3400 其他權益 (33,622) (3) (23,414) (3)
194D 應收融資租賃款-非流動(附註六(四)) 4,515 - 7,823 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577,386 48 459,967 50
723,494 60 660,999 74 36xx 非控制權益 2,936 - - -
資產總計 $ 1,187,334 100 910,202 100 權益總計 580,322 48 459,967 5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87,334 100 910,202 100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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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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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 6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二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 377,032 100 381,30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及七) (306,621) (81) (312,981) (82)
5900 營業毛利 70,411 19 68,323 18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四)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96,231) (26) (84,327) (22)
6200 管理費用 (89,527) (24) (89,823) (2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3,272) (9) (32,250) (8)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8,861) (2) (6,978) (2)
營業費用合計 (227,891) (61) (213,378) (56)
6900 營業淨損 (157,480) (42) (145,055) (3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8,015 2 1,706 -
7010 其他收入 1,466 - 2,15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1,337) (8) (25,336) (7)
7050 財務成本 (13,705) (3) (15,866)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5,561) (9) (37,340) (10)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193,041) (51) (182,395) (48)
7950 加: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五)) - - 9,604 3
8200 本期淨損 (193,041) (51) (172,791) (4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六)):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1 換算表達貨幣之兌換差異 (8,239) (3) 20,186 5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239) (3) 20,186 5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之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969) - (693)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969) - (693)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208) (3) 19,493 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3,249) (54) (153,298) (4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92,977) (51) (172,791) (45)
8620 非控制權益 (64) - - -
$ (193,041) (51) (172,791) (4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03,185) (54) (153,298) (40)
8720 非控制權益 (64) - - -
$ (203,249) (54) (153,298) (40)
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 (2.07) (2.52)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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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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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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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股本 |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待彌
補虧損 |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額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股本 | 特別股股本 | | | | | | |
|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 572,388 | 113,300 | 187,283 | (272,142) | (42,907) | 557,922 | - | 557,922 |
| 現金增資 | 38,300 | - | 17,043 | - | - | 55,343 | - | 55,343 |
| 可轉換特別股轉換 | 113,300 | (113,300) | - | - | - | - | - | - |
| 本期淨損 | - | - | - | (172,791) | - | (172,791) | - | (172,791)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9,493 | 19,493 | - | 19,493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172,791) | 19,493 | (153,298) | - | (153,298) |
|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723,988 | - | 204,326 | (444,933) | (23,414) | 459,967 | - | 459,967 |
|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 723,988 | - | 204,326 | (444,933) | (23,414) | 459,967 | - | 459,967 |
| 現金增資 | 250,000 | - | 70,604 | - | - | 320,604 | - | 320,604 |
| 本期淨損 | - | - | - | (192,977) | - | (192,977) | (64) | (193,041)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0,208) | (10,208) | - | (10,20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192,977) | (10,208) | (203,185) | (64) | (203,249)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3,000 | 3,000 |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973,988 | - | 274,930 | (637,910) | (33,622) | 577,386 | 2,936 | 580,322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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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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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克隆

元麗生投資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十月三十一日

國際會計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損 $ (193,041) (182,39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66,983 65,144
攤銷費用 19,894 18,779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8,861 6,978
利息費用 13,705 15,866
利息收入 (8,015) (1,706)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7) -
租賃修改利益 - (1,868)
商譽減損損失 8,394 26,006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09,815 129,19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之淨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減少(增加) 7,767 (35,722)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1,511 (1,711)
存貨減少(增加) 10,906 (11,999)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10,125 (2,29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101,241)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49 (30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70,883) (52,03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增加 13,298 5,891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7,365) 34,177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增加 2,798 3,97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762) 4,742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444) (44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525 48,33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5,358) (3,700)
調整項目合計 44,457 125,49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148,584) (56,896)
收取之利息 7,829 1,456
支付之利息 (4,664) (8,460)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93 (1,33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45,326) (65,23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3,000)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617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322) (12,25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0 2,208
取得無形資產 - (5,0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8,056 (1,423)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178 (18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14,701 47,863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少 3,429 3,42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072 62,25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56,384 222,198
短期借款減少 (214,616) (235,226)
舉借長期借款 10,000 20,000
償還長期借款 (31,866) (47,184)
存入保證金增加 5 516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29,454) (31,721)
現金增資 320,604 55,343
非控制權益變動 3,0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14,057 (16,07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5,459) (2,57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67,344 (21,6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1,586 63,21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8,930 41,586

董事長:

TEC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七月四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民國一〇二年五月六日本公司進行組織重組以1:1之換股比例取得Novel Idea Co., Ltd.之股權,換股後成為Novel Idea Co., Ltd.及其子公司之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為合併公司)所營事業主要從事各類面板(LENS),如手機面板、數位相機視窗及PDA面板、儀表面板等製造及買賣,自民國一一〇年六月一日起因集團營運策略,合併公司積極拓展經營業務範圍,新增化妝保養品等相關生技產品之研發、製造及買賣,且於民國一一〇年八月十三日經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為「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一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取得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變更。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由於本公司股票係於台灣上市,為增加財務報告之比較性及一致性,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4.1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3.1 及 3.3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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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所有公司。
•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細分之指引。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 114 年 9 月 25 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我國將於民國 117 會計年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如公司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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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等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12.31 113.12.31 說明
本公司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管理業務 100% 100% 註1
本公司 NOVEL IDEA CO., LTD. (模里西斯) 投資公司 100% 100% -
本公司 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BVI) 投資公司 100% 100%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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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12.31 113.12.31 說明
本公司 宸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化妝、保養、保健品貿易業務 100% - 註3
本公司 算麗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電腦AI硬體銷售及資訊處理服務 100% - 註4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宸曜醫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保健諮詢服務及保健品貿易業務 100% - 註5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光麗宸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諮詢服務 100% - 註6
宸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宸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化妝、保養、保健品貿易業務 70% - 註7
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BVI) 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投資公司 100% 100% 註8
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上海儀玳化妝品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化妝、保養品 100% 100% -

註1: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三季及一一三年第二季以新台幣30,000千元及55,344千元現金增資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持有股權仍為100%。
註2: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三年第二季以美金100千元現金增資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BVI)股權,持有股權仍為100%。
註3: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三季以新台幣20,000千元成立宸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權為100%。
註4: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三季以新台幣10,000千元成立算麗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權為100%。
註5: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由子公司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三季以新台幣10,000千元成立宸曜醫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權為100%。
註6: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由子公司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設立上海光麗宸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1日完成設立登記,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資金尚未匯出。
註7: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四年第四季以新台幣10,000千元成立宸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權為70%。
註8:合併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於民國一一三年第三季以美金100千元現金增資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股權,持有股權仍為100%。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其中功能性貨幣換算至表達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 金融工具

  1.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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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除債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減損損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則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工具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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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合併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之現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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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租賃

  1. 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 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 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3) 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併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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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量;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1.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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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額係以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於租賃期間分攤認列為利息收入。針對營業租賃,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金收入。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3.折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機器設備 1~10年
(2)運輸設備 4~7年
(3)辦公設備 2~10年
(4)租賃設備 5~10年
(5)其他設備 2~10年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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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商 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位」)。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行該單位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二)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變動之影響。

  1. 企業合併所取得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並與商譽分別認列,後續衡量方式與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相同。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1. 攤銷

當期與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專門技術 3~15年
(2) 客戶關係 10年
(3) 電腦軟體 10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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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於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營業收入來自化妝保養品之製造及銷售與保健食品之銷售。由於商品於運抵客戶指定地點時,客戶對商品已有訂定價格與使用之權利且負有再銷售之主要責任,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合併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商品銷售之預收款項,於產品運抵前係認列為合約負債。合併公司亦有對特定客戶進行來料加工,加工產品之存貨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淨額法認列收入。

  1. 勞務收入

勞務收入來自保健顧問、檢驗及行銷服務等,相關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按合約完成程度認列收入。

  1. 租賃收入

租賃收入係出租醫療儀器設備等所產生之收入,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按月認列收入。

  1. 品牌商標授權收入

品牌商標授權收入係協助加盟主發展保健業務並提供加盟主協助於合約中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十五)員工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工福利費用。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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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者。
  2. 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 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七)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八) 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未有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金融資產之估計減損

應收款項之估計減損係基於合併公司對於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之假設。合併公司考量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以作成假設並選擇減損評估之輸入值。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合併公司之預期,則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二)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三)商譽減損估計

決定商譽是否減損時,須估計分攤到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適當折現率。若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或事實與情況發生改變致未來現金流量向下修正或折現率向上修正,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零用金 $ 73 35
銀行存款 93,723 41,551
定期存款 115,134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08,930 41,586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若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限甚小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一)。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 3,000 -
非流動 $ 3,000 -

(1)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廿一)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2)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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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 $ 98,928 93,212
應收帳款-關係人 521 13,649
減:備抵損失 (17,500) (8,284)
$ 81,949 98,577

(1)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 --- |
| 未逾期 | $ 77,126 | 6.53% | (5,036) |
| 90天以下 | 6,949 | 13.50% | (938) |
| 逾期 91 至 180 天 | 7,160 | 46.26% | (3,312) |
| 逾期 181 天以上 | 8,214 | 100.00% | (8,214) |
| | $ 99,449 | | (17,500) |

113.12.31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 --- |
| 未逾期 | $ 84,870 | 3.04% | (2,578) |
| 90天以下 | 16,288 | 8.93% | (1,454) |
| 逾期 91 至 180天 | 2,917 | 50.26% | (1,466) |
| 逾期 181天以上 | 2,786 | 100.00% | (2,786) |
| | $ 106,861 | | (8,284) |

(2)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 年度 113 年度
期初餘額 $ 8,284 1,242
認列之減損損失 8,861 6,978
匯率影響數 355 64
期末餘額 $ 17,500 8,284

合併公司與日曜再生生醫有限公司及其開立之宸曜長康診所進行業務合作,合併公司提供診所品牌授權及醫療器材與產品,並轉租房屋作為合作診所營運據點。因雙方對於合作業務產生歧見,合併公司評估回收已有疑慮,故於民國一一三年度針對未收回金額提列備抵損失2,83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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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仍有2,350千元,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八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於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已收到法院調解程序通知書。

(3) 擔保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均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融資租賃款

合併公司轉租其於民國一一二年起承租之辦公室,轉租期間涵蓋主租約整個剩餘期間,因此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列示如下表:

114.12.31 113.12.31
未折現之租賃給付
第一年 $ 3,429 3,429
第二年 3,429 3,429
第三年 1,142 3,429
第四年 - 1,142
第五年 - -
8,000 11,429
減:未賺得融資收益 (177) (363)
減:備抵損失 - -
租賃投資淨額(帳列應收融資租賃款) $ 7,823 11,066
流動 $ 3,308 3,243
非流動 $ 4,515 7,823

(五)其他應收款

114.12.31 113.12.31
其他應收款 $ 384 1,89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4,701
減:備抵損失 - -
$ 384 16,59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儀玳化妝品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處分關聯企業 DOWELL&YIDAI COSMETICS FRANCE SAS之49%股權予關係人上海全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雙方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款共計EUR 2,940千元(依照股權轉讓協定簽訂日匯率換算為CNY 23,660千元),並於民國一〇九年度匯款CNY 4,000千元給上海儀玳化妝品有限公司,剩餘款項因受中國大陸疫情影響原資金付款計畫,經雙方協議延展還款時間,並轉列資金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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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金貸與案總額度訂為CNY 19,660千元整,設算利息4.70%,上海全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並陸續於各年間支付款項,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一日,資金貸與款項及其應收利息業已全部收訖。

(六)存 貨

114.12.31 113.12.31
商品 $ 5,677 2,865
原物料 22,963 27,228
在製品及半成品 8,993 11,689
製成品 8,928 15,685
$ 46,561 57,467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8,614千元及5,553千元,及存貨因超過使用期限而報廢之損失分別為3,945千元及5,857千元,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81,042 18,112 20,596 138,889 258,639
增添 2,608 134 645 5,935 9,322
處分 (1,118) - (171) - (1,289)
重分類 (4,302) - 4,302 - -
匯率影響數 365 62 75 543 1,045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78,595 18,308 25,447 145,367 267,717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79,073 17,637 19,497 135,008 251,215
增添 5,837 - 855 5,564 12,256
處分 (6,724) - (153) (6,249) (13,126)
匯率影響數 2,856 475 397 4,566 8,294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81,042 18,112 20,596 138,889 258,63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30,823) (15,106) (10,894) (32,484) (89,307)
折舊 (7,400) (1,198) (4,645) (19,179) (32,422)
處分 1,118 - 148 - 1,266
重分類 2,758 - (2,758) - -
匯率影響數 (349) (70) (155) (789) (1,363)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殘額 $ (34,696) (16,374) (18,304) (52,452) (121,826)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6,118) (13,180) (6,865) (19,385) (65,548)
處分 4,516 - 153 6,249 10,918
折舊 (8,291) (1,484) (4,007) (18,684) (32,466)
匯率影響數 (930) (442) (175) (664) (2,211)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0,823) (15,106) (10,894) (32,484) (89,307)
帳面價值: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43,899 1,934 7,143 92,915 145,891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 50,219 3,006 9,702 106,405 169,332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品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等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其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合計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48,265 7,030 255,295
增添 151,758 - 151,758
到期解約 (9,032) - (9,032)
匯率影響數 6,275 1 6,276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97,266 7,031 404,297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84,969 337 285,306
增添 865 7,030 7,895
到期解約 (46,319) (347) (46,666)
匯率影響數 8,750 10 8,760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48,265 7,030 255,295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3,307) (1,465) (104,772)
折舊 (31,046) (3,515) (34,561)
到期解約 9,032 - 9,032
匯率影響數 (1,012) - (1,012)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26,333) (4,980) (131,313)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90,044) (290) (90,334)
折舊 (31,165) (1,513) (32,678)
到期解約 20,861 347 21,208
匯率影響數 (2,959) (9) (2,968)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03,307) (1,465) (104,772)
帳列價值: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270,933 2,051 272,984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 144,958 5,565 150,523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權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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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無形資產

商譽 專門技術 客戶關係 電腦軟體 合計
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42,644 151,904 75,111 6,258 375,917
匯率變動之影響 574 525 350 11 1,460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43,218 152,429 75,461 6,269 377,377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37,978 137,533 72,623 6,166 354,300
增添 - 5,000 - - 5,000
重分類 - 4,524 - - 4,524
匯率變動之影響 4,666 4,847 2,488 92 12,093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42,644 151,904 75,111 6,258 375,917
攤銷及減損: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35,473) (34,001) (28,519) (4,753) (102,746)
攤銷 - (12,356) (7,273) (265) (19,894)
減損 (8,394) - - - (8,394)
匯率變動之影響 (459) (476) (388) (15) (1,338)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44,326) (46,833) (36,180) (5,033) (132,372)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9,166) (23,685) (18,761) (4,448) (56,060)
攤銷 - (9,442) (9,066) (271) (18,779)
減損 (26,006) - - - (26,006)
匯率變動之影響 (301) (874) (692) (34) (1,90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5,473) (34,001) (28,519) (4,753) (102,746)
淨帳面金額: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98,892 105,596 39,281 1,236 245,005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07,171 117,903 46,592 1,505 273,17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十)商譽之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之整體帳面金額已分攤至各現金產生單位如下:

114.1.1 本期變動 114.12.31
化妝保養業務現金產生單位 $ 107,171 (8,279) 98,892
113.1.1 本期變動 113.12.31
化妝保養業務現金產生單位 $ 128,812 (21,641) 107,17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〇年六月一日收購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BVI)(以下簡稱ACIM公司)及其子公司,產生有關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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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14千元,主係來自預期化妝保養業務於營業收入成長所帶來之效益。進行減損測試時,該商譽僅與上海儀玑單一現金產生單位有關,故商譽之減損係透過計算上海儀玑之可回收金額與淨資產帳面金額評估是否須提列減損。

由於中國市場經濟發展不如預期,經評估上海儀玑之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故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商譽減損損失8,394千元及26,006千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該商譽可回收金額係以使用價值為基礎決定,以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決定未來五年財務預算之現金流量估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使用年折現率分別為 14.2% 及 16.2% 予以計算,超過五年之現金流量皆以 3% 成長率外推。其他關鍵假設尚包含預計營業收入及銷貨毛利,該等假設係參考該現金產生單位過去營運情況及管理階層對市場之預期。

根據最近之經驗,若預計折現率於民國一一三年度自 16.2% 增加至 16.7% ,可能導致額外認列21,132千元之減損損失。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自 14.2% 增加至 14.7% ,可能導致額外認列9,921千元之減損損失。

(十一)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擔保銀行借款 $ 176,108 134,340
尚未使用額度 $ 39,700 -
利率區間 3.00%~3.75% 3.25%~4.10%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及九。

(十二)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銀行長期借款 $ 8,167 -
其他長期借款 6,247 36,28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8,247) (30,033)
$ 6,167 6,247
尚未使用額度 $ - -
利率區間 2.22%~2.48% 2.5%~7.82%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一年起因營運需要分別向中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及長江聯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期間分別為2至5年,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並以存出保證金及機器設備設定抵押。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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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流動 $ 40,378 32,730
非流動 256,434 133,473
$ 296,812 166,203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一)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8,305 6,670
低價值或短期租賃資產之費用 $ 4,294 3,142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29,454 31,721

(十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合併公司預計於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11,649千元及11,711千元。

(十五)所得稅

本公司及合併公司之子公司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與NOVEL IDEA CO., LTD.係分別於開曼群島、開曼群島及模里西斯註冊設立,無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公司中,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寂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算麗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寂曜醫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寂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為20%。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及上海儀玑化妝品有限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適用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1.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產生 - (9,604)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9,604)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損 $ (193,041) (182,395)
依合併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32,427) (24,718)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1,758) (3,191)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34,185 18,305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9,604)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變動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363 1,129 48 2,540
存貨跌價損失 1,395 2,153 87 3,635
虧損扣抵 42,857 (3,282) 48 39,623
遞延所得稅費用 - 183
遞延所得稅淨額 $ 45,615 45,798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45,615 45,798

民國一一三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310 1,037 16 1,363
存貨跌價損失 2,118 (793) 70 1,395
虧損扣抵 32,266 9,360 1,231 42,857
遞延所得稅費用 9,604 1,317
遞延所得稅淨額 $ 34,694 45,615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34,694 45,615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項目如下:

114.12.31 113.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328 91
虧損扣抵 34,185 41,699
合 計 $ 34,513 41,790

課稅損失係依子公司所在地之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台灣地區)或前五年度(中國大陸)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此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子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損年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一〇六年度核定數 $ 2,680 一一六年度
一〇七年度核定數 964 一一七年度
一〇八年度核定數 13,701 一一八年度
一〇九年度核定數 20,939 一一九年度
一一〇年度核定數 21,653 一二〇年度
一一一年度申報數 34,434 一一六年度
一一一年度核定數 20,354 一二一年度
一一二年度申報數 17,348 一一七年度
一一二年度核定數 29,481 一二二年度
一一三年度申報數 3,974 一一八年度
一一三年度申報數 34,328 一二三年度
一一四年度估計數 111,747 一一九年度
一一四年度估計數 31,241 一二四年度
合計 $ 342,844

4.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情形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除本公司及NOVEL IDEA CO., LTD.免納所得稅外,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其餘各公司業已依各國當地政府規定期限,完成所得稅申報。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1.股本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500,000千元,每股面額均為10元,均為15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普通股分別為97,399千股及72,399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11,330千股,因自交付日起已滿二年,依照特別股章程所列之股東權利,可以一股特別股轉換一股普通股。特別股股東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一日申請轉換為普通股,並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八日全數完成轉換。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35,000千股為上限之私募普通股案,並於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14.45元之私募價格發行普通股3,830千股,每


股面額10元,計55,343千元,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二月收足股款。

本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企業重組及長期業務發展等需求,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25,000千股為上限之現金增資案,並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12.68元(美金0.387元)之私募價格發行普通股25,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美金9,679千元(約新台幣320,604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六日,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收足股款。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產及因應未來長期業務發展等需求,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12,000千股為上限之現金增資案。

前述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當時狀況及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取具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相關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4.12.31 113.12.31
普通股股票溢價 167,295 96,691
特別股發行溢價 107,635 107,635
合計 $ 274,930 204,326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中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3.保留盈餘

除開曼公司法有規定者外,本公司盈餘分派依董事會通過之盈餘分派提案,經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通過分派之。

本公司營運係屬特定需求且商品客製化的利基市場,處於成長階段,由董事會視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等,並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董事會於盈餘分派提案時,應於每會計年度盈餘中先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過去虧損之數額;(iii)10%之盈餘公積;及(iv)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依下列方式及順序分派:

(1) 不高於 15% 作為員工酬勞,包括附屬公司之員工,其資格由本公司董事會決定;
(2) 不高於 3% 作為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酬勞;及


(3) 如有剩餘,得併同以往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依開曼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規則,在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因素後,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 10%,作為股東股利,依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派。股東股利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者方式互相配合方式分派,惟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 10%。

依民國一〇四年五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為開曼公司,不適用台灣公司法,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於不違反股東會指示下,董事會得代表公司就資本公積行使開曼公司法賦予公司之權力及選擇權。董事會得依適用法律及章程規定,代表公司以資本公積彌補累積盈虧及分派盈餘。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六(十九)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4. 盈餘分配

(1)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及一一三年六月二十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皆為累積虧損不予分配。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董事會擬議因民國一一四年度尚為累積虧損不予分配。有關民國一一四年度彌補虧損案尚待預計於民國一一五年度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3) 有關本公司歷年度之盈餘分配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3,414)
表達貨幣之換算差額 (8,23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969)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3,622)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42,907)
表達貨幣之換算差額 20,186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93)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3,414)

6. 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非控制權益淨損 (64) -
非控制權益 3,000 -
期末餘額 $ 2,936 -

(十七)每股虧損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 $ (192,977) (172,791)
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93,015 68,580
基本每股虧損(元) $ (2.07) (2.52)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每股盈餘之計算,因繼續營業部門發生虧損,故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如下:
114.12.31 113.12.31
銷售商品收入 $ 343,689 359,504
勞務收入 29,250 17,852
租賃收入 2,207 2,519
品牌商標授權收入 1,886 1,429
合計 $ 377,032 381,304
  1. 合約餘額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81,949 98,577
合約負債 $ 29,986 16,688

應收款項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15,423千元及3,504千元。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其他重大變動之情形。

(十九)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依公司法於民國一零四年五月修正,規範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例分派員工酬勞,惟本公司為開曼公司,不適用台灣公司法,不擬依上述法規修正員工酬勞分派政策。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分別以不高於 15% 及不多於 3% 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係為虧損,故無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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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7,823 458
其他利息收入 192 1,248
$ 8,015 1,706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金收入 $ 57 57
其他收入-其他 1,409 2,099
$ 1,466 2,156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換淨(損)益 $ (9,918) (1,19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7 -
租賃修改利益 - 1,868
賠償損失 (12,662) -
其他減損損失 (8,394) (26,006)
其他支出 (370) (4)
$ (31,337) (25,336)

賠償損失係合併公司本期因部分產品與客戶要求不同,產生之現金賠償及存貨損失。其他減損損失係評估上海儀珙之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針對商譽提列減損損失。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利息 $ 8,305 6,670
其他 5,400 9,196
$ 13,705 1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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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限係指交易業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1)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而可能需支付之最大金額,不考量發生可能性。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約現金流量 1-3個月 3個月-1年 1年-5年 超過5年
11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85,633 85,633 83,857 333 1,443 -
浮動利率工具 184,275 187,991 2,047 179,561 6,383 -
固定利率工具 6,247 6,372 2,124 4,248 - -
租賃負債 296,812 333,554 10,637 30,482 145,046 147,389
$ 572,967 613,550 98,665 214,624 152,872 147,389
11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89,908 89,908 87,688 333 1,776 111
浮動利率工具 134,340 138,265 36,002 102,263 - -
固定利率工具 36,280 37,437 12,035 19,030 6,372 -
租賃負債 166,203 181,948 9,584 28,333 132,594 11,437
$ 426,731 447,558 145,309 149,959 140,742 11,548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單位:外幣/台幣千元)

114.12.31 11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6,459 31.43 203,021 180 32.785 5,915
歐元 24 36.90 876 102 34.14 3,49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 - 9 32.785 286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人民幣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1,631千元及73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損失9,918千元及損失1,194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於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474千元及1,075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4.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圖內非上市(櫃)股票 $ 3,000 - - 3,000 3,000
113.12.31
--- --- --- --- --- ---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圖內非上市(櫃)股票 $ -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3)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重大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 $ -
取得 3,000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3,000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 $ -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工具投資係採資產法,按評價標的之資產及負債評估企業之整體價值,並考量非控制權折減及流動性風險予以綜合評估。

(廿二)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細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並依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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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對於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

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合併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相關規定。

合併公司為降低並進而管理相關財務風險,致力於分析、辨認及評估相關財務風險因素對合併公司財務之可能不利之影響,並提出相關因應方案藉以規避財務風險處生之不利因素。

3.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A.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合併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此自然避險方式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合併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銀行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

B.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合併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合併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4.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票據及帳款)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合併公司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合併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

合併公司應收款項主要係銷售商品應向客戶收取之貨款,依據客戶過去收款經驗,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並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合併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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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

5.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廿三)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年檢視集團資植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及發行新股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合併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

114.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流量 114.12.31
長短期借款 $ 170,620 19,902 - 190,522
租賃負債 166,203 (29,454) 160,063 296,812
存入保證金 674 5 - 679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337,497 (9,547) 160,063 488,013
113.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流量 113.12.31
長短期借款 $ 210,832 (40,212) - 170,620
租賃負債 210,685 (31,721) (12,761) 166,203
存入保證金 158 516 - 674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421,675 (71,417) (12,761) 337,497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方國忠 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已於民國 114 年 6 月 9 日解任)及本公司之法人董事負責人
上海仙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仙萃) 其他關係人
上海全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全麗) 其他關係人
上海璞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璞萃) 其他關係人
DOWELL&YIDAI COSMETICS FRANCE SAS(D&Y) 其他關係人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4 年度 113 年度
上海全麗 $ 42,664 11,786
上海仙萃 116 6
上海璞萃 42 138
D&Y - 502
$ 42,822 12,432

對關係人之銷貨,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其收款與銷售條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2.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4 年度 113 年度
上海仙萃 $ 3,442 3,413
上海全麗 184 184
上海璞萃 35 104
D&Y - 117
$ 3,661 3,818

對關係人之進貨,係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其付款與採購條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3.加工成本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委託加工之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114 年度 113 年度
上海仙萃 $ - 846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委託加工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委託加工價格無顯著不同;其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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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 D&Y $ 519 473
應收帳款 上海璞萃 2 -
應收帳款 上海全麗 - 13,176
減:備抵損失 (5) (264)
$ 516 13,385

5.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應付帳款 上海仙萃 $ 1,068 2,991
應付帳款 上海全麗 283 -
應付帳款 上海璞萃 - 2
$ 1,351 2,993

6.對關係人放款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放款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其他應收款 上海全麗 $ - 14,701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 年度 113 年度
其他利息收入 上海全麗 $ - 998

資金貸與上海全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擔保放款,利率與市場利率相近,交易說明請詳附註六(五)。

7.預付款項

合併公司預付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預付貨款 D&Y $ 6,797 6,770
預付加工費 上海全麗 - 2,687
$ 6,797 9,457

8.預收款項

合併公司預收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預收貨款 D&Y $ 3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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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9,518 20,785
退職後福利 357 388
$ 19,875 21,173

八、質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融資借款之擔保品:

資產名稱 114.12.31 113.12.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01,241 -
機器設備 - 38,259
存出保證金 2,000 10,262
$ 103,241 48,52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資產名稱 114.12.31 113.12.31
已開立之信用狀(短期借款擔保品) $ 89,920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43,597 | 77,299 | 120,896 | $ 49,219 | 77,132 | 126,351 |
| 勞健保費用 | 5,195 | 8,609 | 13,804 | 5,371 | 8,023 | 13,394 |
| 退休金費用 | 4,770 | 6,879 | 11,649 | 5,134 | 6,577 | 11,711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756 | 2,381 | 4,137 | 1,609 | 2,019 | 3,628 |
| 折舊費用 | 33,202 | 33,781 | 66,983 | 34,398 | 30,746 | 65,144 |
| 攤銷費用 | 130 | 19,764 | 19,894 | 133 | 18,646 | 18,779 |

(二)連帶求償訴訟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儀玑化妝品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儀玑公司)之客戶F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遭其他競爭公司提起商標侵權訴訟,遭競爭公司求償,並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被法院扣押人民幣5,530千元(新台幣約24,375千元),


帳列存出保證金。上海儀珉公司僅依F公司合約,代工生產F公司已取具商標局核發商標之產品,惟仍遭前開競爭公司連帶求償,上海儀珉公司已與該F公司達成書面協議,即使最終法院判決需承擔連帶責任,如有相應的損失由F公司承擔,F公司並已提供同額之保證金予上海儀珉公司以向法院申請解除扣押,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上海儀珉公司後向當地法院提出救濟程序,相關資產並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九日取得法院解除扣押之民事裁定書,並於民國一一三年第三季退回該筆扣押款,上海儀珉公司已該筆金額退還予F公司。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息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詳附表三。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附表四。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詳附表五。

(三)大陸投資資訊:詳附表六。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經營化妝保養品等相關生技產品之研發、製造及買賣與保健食品之銷售。合併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係依整體營運結果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依此,合併公司營運部門分為生技部門及健康管理部門,主要於中國大陸及台灣營運。

(一)應報導部門損益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14年度 生技部門 健康管理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外部收入 $ 335,128 41,904 - - 377,032
部門間收入 - - - - -
收入合計 $ 335,128 41,904 - - 377,032
營業損失 $ (72,798) (36,544) (244) - (109,586)
總部管理成本 $ (47,89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5,561)
稅前淨損 $ (193,041)

113 年度 生技部門 健康管理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外部收入 $ 351,217 30,087 - - 381,304
部門間收入 - - - - -
收入合計 $ 351,217 30,087 - - 381,304
營業損失 $ (58,878) (36,429) - - (95,307)
總部管理成本 $ (49,74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7,340)
稅前淨損 $ (182,395)

(二)主要產品之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收入分析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健康保健產品
保健產品類 $ 8,561 8,287
檢驗顧問等服務 27,199 8,761
其他類 3,937 10,520
39,697 27,568
化妝及保養品
化妝水類 47,059 103,752
面膜類 58,913 58,999
其他青臥類 155,374 162,512
半成品類 64,706 19,997
其他類 9,076 5,957
335,128 351,217
租賃收入 2,207 2,519
$ 377,032 381,304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中國大陸及台灣營運。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中國 $ 335,128 351,217
臺灣 41,904 30,087
$ 377,032 3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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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臺灣

非流動資產
| 114.12.31 | 113.12.31 |
| --- | --- |
| $ 633,495 | 561,500 |
| 44,474 | 53,884 |
| $ 677,969 | 615,384 |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主要客戶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如下:

部門別 114年度 113年度
K20066 公司 生技部門 $ 42,664 11,786
K20458 公司 生技部門 38,522 9,237
K20390 公司 生技部門 2,852 42,572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資金資與他人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資出資金之公司 資與對象 往來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董事會核准額度)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 資金資 與性質 業務 往來 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攝就 票帳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資與限額 資金資與 總限額 備註
名稱 價值
0 本公司 上海儀統化海品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88,004 (USD 2,800) $88,004 (USD 2,800) - 2% 2 - 營運週轉 - - 230,954 230,954 註三
1 上海儀統化海品有限公司 上海全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5,911 (CNY 14,660) - - 4.7% 2 - 營運週轉 - 原產及建築物 $104,208 28,166 28,166 註四

註一: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資金資與性質說明:

(1) 有業務往來者。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註三:依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資與他人作業程序限額計算如下:

一、本公司資金資與他人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577,386千元±40% = 230,954千元)為限。
二、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最近一年或當年截至資金資與時本公司與其他資或銷資金額無高者。
三、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577,386千元±40% = 230,954千元)為限。
四、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因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資與時,其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兩百為限;個別對象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

註四:依上海儀統化海品有限公司資金資與他人作業程序限額計算如下:

一、就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資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二、就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資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70,416千元±40% = 28,166千元)為限。
三、就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對象之資金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編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最近一年內或未來一年內可預估之實際值。銷資金額之無高者,且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
四、就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對象之資金資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70,416千元±40% = 28,166千元)為限。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號
(註一)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 對單一企業背書
保證之限額
(註三) | 本期最高背書
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例(%)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三)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二) | | | | | | | | | | |
| 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2 | $577,386 | 50,000 | 6,587 | 6,587 | - | 1.14% | 577,386 | 是 | 否 | 否 |
| 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2 | 577,386 | 31,430 | 31,430 | - | - | 5.44% | 577,386 | 是 | 否 | 否 |
| 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儀統化妝品有限公司 | 2 | 577,386 | 78,575 | 78,575 | 71,492 | - | 13.61% | 577,386 | 是 | 否 | 是 |
| 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儀統化妝品有限公司 | 2 | 577,386 | 10,058 | 10,058 | - | - | 1.74% | 577,386 | 是 | 否 | 是 |

註一: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背書保證者與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50%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50%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90%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三:依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限額計算如下: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

為他公司所為之背書保證總額: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之背書保證,不受上述限額之限制:577,386千元 × 100% = 577,386千元

  • 49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末 | | | | 期中最高持
股或出資情
形(%)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千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 寂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一
水映美股份有限公司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300 | 3,000 | 15.31 | 3,000 | 15.31 | |

  • 5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四: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關係
(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照顧比率(註三) |
| 0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1 | 預付款項 | $15,641 | 與一般客戶交易條件相當 | 1.32%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互相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上述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 51 -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五: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股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Novel Idea Co.,Ltd. 模里西斯 控股公司 $185,437
(USD 5,900) 193,432
(USD 5,900) 5,900 100% (208) (143) (143)
本公司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健康管理業務 126,186 96,186 12,619 100% 10,717 (35,935) (35,935)
本公司 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英屬維京群島 控股公司 695,382
(USD 18,578)
(NTD 111,485) 720,555
(USD 18,578)
(NTD 111,485) 23 100% 319,887 (99,704) (118,030) 註三
本公司 宏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化妝、保養、保健品貿易業務 20,000 - 2,000 100% 18,996 (1,004) (1,004)
本公司 算麗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電腦AI硬體銷售及資訊處理服務 10,000 - 1,000 100% 9,773 (227) (227)
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宏曜醫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保健諮詢服務及保健品貿易業務 10,000 - 1,000 100% 9,884 (116) (116)
宏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化妝、保養、保健品貿易業務 7,000 - 700 70% 6,850 (214) (150)

註一:大陸被投資相關資訊請詳附表五。
註二:折合新台幣係以民國114年12月31日美元對人民幣1:6.991及人民幣對新台幣1:4.496之即期匯率及民國114年1月至12月人民幣對新台幣1:4.333之平均即期匯率換算。
註三:含無形資產攤銷與不動產、產房及設備折舊18,326千元。


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率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一)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匯出 收回
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投資控股 $7,543
(USD 240) 2 - - - - (99,437) 100% (99,437) 70,399 - 註二
上海儀統化珠品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化珠、保養品 44,960
(CNY 10,000) 3 - - - - (97,001) 100% (97,001) 70,416 - 註三
上海光麗宸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諮詢服務 - 1 - - - - - 100% - - - 註四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註一: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註二:係透過Alliance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再投資大陸。
註三:係透過上海思聯凱德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四:係透過台灣光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再投資大陸,於民國114年9月1日完成設立登記,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資金尚未匯出。
註五:折合新台幣係以民國114年12月31日美元對人民幣1:6.991及人民幣對新台幣1:4.496之即期匯率及民國114年1月至12月人民幣對新台幣1:4.333之平均即期匯率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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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京財證字第 1151961 號

會員姓名:
(1) 趙翊棋
(2) 黃俊諺

事務所名稱: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號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38619334

事務所電話:(02)23217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會員證書字號:
(1) 北市會證字第 4583 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523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光麗生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 鑑證明 存會印鑑 img-0.jpeg
簽名式 黃俊諺 存會印鑑 img-1.jpeg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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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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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5.jpeg

中華民國 115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