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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SUS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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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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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89 景碩 公司提供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1/02/15 | 發言時間 | 17:22:24 |
| 發言人 | 穆顯爵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專案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3)487191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2/15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15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85.6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5,4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年資及年度績效考評標準。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職等級、工作績效或其他管理上 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執行長核定,送呈董事長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 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三)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56條之1第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 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56第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留任及吸引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 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11年2月7日之收盤價202.5元擬制估算, 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於111、112、113及114年度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 164,099仟元、307,053仟元、113,299仟元及24,715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此費用化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 稀釋情形,於111、112、113及114年度分別為0.36元、0.68元、0.25元及0.06元,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 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三)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參與配股與配息。 (四)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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