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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SUS AGM Information 2022

Jun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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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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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 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 間: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7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 時正 (8 時 30 分開始報到 )

  • 地 點: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 1245 號

出席股數:本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為 450,844,060 股,出席股東連同委託代理人所代表之 出席股份總數計 357,960,578 股 ( 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出席股份為 357,790,495 股 ) ,出席比例為 79.39% 。

出席董事:廖賜政 童子賢 ( 視訊 ) 郭明棟 陳河旭 張謙為 胡桂琴

  • 吳輝煌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 陳進財 ( 視訊 ) 李明昱

  • 列 席: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鄭清標會計師

  • 法務 陳威菁

  • 主 席:董事長 廖賜政 記錄:劉素真 主席宣佈開會:報告出席股東連同代表股份總額,已達法定數額,謹宣佈開會。 主席致詞:(略)

一、 一、報報 告告 事事 項項

  • (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報請 公鑒。 說 明:民國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 ( 二 ) 案 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 110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說 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 ( 三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 明:

    1. 依本公司章程第 24 條關於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成數,本公司年 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10%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 為董事酬 勞。

    2. 本公司 110 年度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 34,369,568 元及員工酬勞新 台幣 582,161,331 元,擬全數以現金發放,與 110 年度認列費用金 額無差異。

  • ( 四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 依本公司章程第 24 條之 1 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以發放現金分派 股東紅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 4.5 元,計新台幣 2,028,798,270 元。

  •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 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除息基準日及其

1

他相關配發事宜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1. 如嗣後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比例發生異動而 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在上述分派金額之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二、承 認 事 項

  • (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 認。 ( 董事會提 )

  • 說 明:

    1. 本公司 110 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 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在案,連同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經送 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2. 前項表冊請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三。

  •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357,806,079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數 357,790,495 ) ;經票決結果,贊成 331,365,903 ( 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331,364,319 ) ,反對 37,089 ( 其中以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37,089 ) ,無效票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6,403,087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6,389,087 )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 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董事會提 ) 說 明:

    1. 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3,858,983,221 元,加計依 法提列之 110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新台 幣 9,757,497 元、減除組織重組調整數新台幣 845 元及加計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調整數新台幣 62,063 元,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新台幣 10,380,308,324 元,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 餘公積新台幣 386,880,194 元,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 22,091,547 元,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13,840,138,519 元,擬按本 公司章程分派。

    2. 110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四。

  •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357,806,079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數 357,790,495 ) ;經票決結果,贊成 331,883,505 ( 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331,881,921 ) ,反對 57,597 ( 其中以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57,597 ) ,無效票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5,864,977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5,850,977 )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 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2

三、討 論 事 項

  • (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 董事會提 ) 說 明: 配合公司法之修訂及公司實際需求,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 條文,條文修訂對照表請詳附件五。

  •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357,806,079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數 357,790,495 ) ;經票決結果,贊成 328,626,327 ( 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328,624,743 ) ,反對 2,492,275 ( 其中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492,275 ) ,無效票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6,687,477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6,673,477 ) ,贊成權數 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公決。 ( 董事會提 說 明: 本公司為配合實務運作及強化關係人交易之管理,擬修訂本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條文修訂對照表,請詳附件六。

  •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357,806,079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數 357,790,495 ) ;經票決結果,贊成 331,305,963 ( 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331,304,379 ) ,反對 40,099 ( 其中以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40,099 ) ,無效票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6,460,017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6,446,017 )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 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 ) 案 由: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 公決。 ( 董事會提 ) 說 明:

    1. 依據公司法第 267 條第 9 項、第 10 項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 ( 以下簡稱「募發準則」 ) 等相關規定,發行 111 年 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主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 85.6 元。

      • 二、發行總額:普通股 5,400,000 股,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 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 三、發行條件:

        • (1) 既得條件:

        • ( ) 指標 A :八職等以上 ( ) 員工

          • 3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授予之員工 權利新股,被授予對象屬八職等以上 ( ) 員工者,自給 與日 ( 即增資基準日,以下同 ) 起至下述日期仍在職,且 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服務協議及誠信廉潔暨保密承 諾書、公司工作規則、商業道德行為守則等相關規範 及約定之情事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 下:

  - A.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1 `個月時:` 30%( `無條件進位至 。`

  - `千股` )

  - B.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8 `個月時:` 20%( `無條件進位至 。`

  - `千股` )

  - C.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13 `個月時:` 20%( `無條件捨去 。`

  - `至千股` )

  - D.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20 `個月時:` 10%( `無條件進位 。`

  - `至千股` )

  - E.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25 `個月時:` 10%( `無條件進位 。`

  - `至千股` )

  - F.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32 `個月時:剩餘股份。`
  • ( ) 指標 B :六職等至七職等員工

    •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授予之員工 權利新股,被授予對象屬六職等至七職等員工者,自 給與日 ( 即增資基準日,以下同 ) 起至下述日期仍在職, 且考績 B 以上、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服務協議及誠 信廉潔暨保密承諾書、公司工作規則、商業道德行為 守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 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 A.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1 個月時: 30%( 無條件進位至 。

    • 千股 )

    • B.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13 個月時: 50%( 無條件捨去 。

    • 至千股 )

    • C. 自給與日起算,屆滿 25 個月時:剩餘股份。

  • (2)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

  •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以發行 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

  • (3) 員工離職、退休、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轉 任關係企業、留職停薪等之處理

  • ( ) 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非職業 災害之死亡者,於離職、退休或死亡當日視為喪失達成 既得條件之資格,就未達既得條件之股份由本公司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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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價格全數買回。
  - ( `二` ) `不能勝任工作以外之資遣者,如資遣當年度符合本辦法 第七條規定之其他既得條件,則按其當年度在職天數之 比例乘以本辦法第七條約定當年度得既得之股數,視為 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其餘未達既得條件之股份,於離 職當日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之資格,由本公司以發行 價格全數買回。`

  - ( `三` ) `因職業災害而殘疾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 繼續任職者,當年度視為完成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之任職 期限,惟仍受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既得條件期限及比例之 限制。離職後之下一年度起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 格,本公司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若 因該員工對公司貢獻卓著、忠誠盡職等特殊情形,並經 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 ( `四` ) `因職業災害而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自死亡日起,視為達 成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之任職期限,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 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 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 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信託約定取得移轉股份。`

  - ( `五` ) `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 公司之要求並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者,如轉任當 年度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之其他既得條件,得由董事 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辦法第七條約定之時程比例 範圍內,核定其達成既得條件之比例及時限。`

  - ( `六` ) `留職停薪: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如留職停薪 生效日之當年度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之其他既得條 件,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實際留職停薪 天數順延計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留任 年資。`
  • ( ) 本公司依本辦法買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予註銷。

  • 四、得認購員工之資格條件:

  • (1) 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 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包含: 指標 A :八職等以上 ( ) 員工。 指標 B :六職等至七職等員工。

  • (2) 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職等級、工 作績效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執行長核定, 送呈董事長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 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5

  - (3) `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 56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 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 56 `條第` 1 `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 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 五、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 為留任及吸引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 利益相結合。
  • 六、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 影響事項:

    • (1)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依 111 2 7 日收盤價新台幣 202.50 元擬制估算,依既得條件暫估 111 年~ 114 年費用化金額分 別為新台幣 164,099 仟元、 307,053 仟元、 113,299 仟元及 24,715 仟元。

    • (2) 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暫估 111 年~ 114 年費用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 0.36 元、 0.68 元、 0.25 元及 0.06 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 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357,806,079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數 357,790,495 ) ;經票決結果,贊成 283,840,841 ( 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83,839,257 ) ,反對 47,269,781 ( 其中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47,269,781 ) ,無效票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6,695,457 (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26,681,457 ) ,贊成權數 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四、臨 時 動 議

股東戶號 196327 就公司訂單等問題提問,經主席予以回覆說明。

五、散 會

  • ( 本次股東常會紀錄僅載明會議進行之要旨,詳盡內容仍以會議影音紀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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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

( ) 110 年度營業報告

110 年全球政治經濟局勢變化多端,加上疫情變種病毒增加變數,整體電子 產品及半導體產業表現出來的結果,遠高於年初時的預測,完全是始料未及的。

IMF 統計的數字, 110 年全球 GDP 成長達 5.9% ,相較於 109 年疫情開始 爆發時的 GDP 衰退 3.1% ,可以說人類已進入準備與病毒共存的後疫情時代。細 分到已開發國家的 GDP 成長,也達到了 5.2% ,美國更高達 6.0% ;在開發中國家 的 GDP 成長更高達 6.4% ,中國也有 8.0% 。這些大型經濟體能有如此高的經濟成 長,除了因為 109 年的基期較低外,各國大力投入資金抗疫、紓困等等方案,都 說明了新冠疫情對人類的影響已經進入新的形態,不再是單一層面的負面傷害, ” ” 。 一般把這個新的生活型態稱呼為 後疫情時代

在疫情仍然無解的 110 年,產業發生了劇烈的變化,從 Prismark 近期的報告 數字顯示, 109 年全球 GDP 大幅下滑,半導體產業逆勢成長,半導體產業在 109 年年成長 7% 110 年更有 25% 的年成長,在 IC 載板產業上也有相同的成長趨 勢,這可以從公司 110 年度營收成長達 31.88% 看出相同的趨勢,並優於產業平 均。

半導體產業的成長,來自於幾個面向;第一個是疫情帶來的居家經濟 ( 在家 工作、在家上學、遠距會議、在家購物等等 ) ,不僅推動網路、手持式裝置、 筆電及消費性產品的需求,且電子產品客戶在半導體供應不足的憂慮之下,推升 了缺料、漲價、長短料的問題,使得半導體的需求暴增。第二個需求面向來自於 AI 人工智慧、 5G 基礎建設的長期需求,新的 IC 及新的應用平台所需要的 IC 載 板面積更大,層數更高,消耗的產能以數倍計算,短期內 IC 載板廠擴充產能的 速度遠遠不足,這需要數年的時間才有機會接近供需平衡的狀態。第三個需求來 自於汽車的電動化及電子化,這個趨勢發展的速度比我們預期來得更快,最主要

7

的推手來自於 Tesla 的成功,純電汽車加速自動駕駛的進程,電動化及電子化的 汽車不僅需要大量的半導體,亦改變了產業生態,使得一些原來不是汽車大廠的 業者,都有了嶄新的發揮舞台。

展望 111 年, 5G/6G 基礎建設持續發展,其中混合了低軌道衛星通信的發展 概念,需要更緊密且迅速地掌握市場的變化;又原物料成本持續上升,在 110 年 主要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在 111 年仍然是個負面影響因素,必須謹慎應 對。

整體而言, IMF 預測 111 年全球 GDP 成長仍有 4.9% ,仍然是充滿機會的一 年,公司必須調整產能配置,方可持續成長並獲利。

本公司 110 年度之個體營收為新台幣(以下同) 27,235,597 仟元,較去年同 期 20,651,500 仟元約增加 31.88% ,稅後淨利 3,858,984 仟元較前一年的稅後淨利 541,914 仟元,約增加 612.10% ;合併營收 35,672,763 仟元,較去年同期 27,098,474 仟元約增加 31.64% ,稅後淨利 4,492,108 仟元較前一年的稅後淨利 929,443 仟元, 約增加 383.31% ,營運結果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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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個體財報項目 110 年 109 年 成長率 %
營業收入 27,235,597 20,651,500 31.88%
營業毛利 6,831,912 3,058,264 123.39%
營業利益 3,367,072 241,446 1294.54%
稅前淨利 4,288,143 541,914 691.30%
本期淨利 3,858,984 541,914 612.10%
每股盈餘 8.56 元 1.21 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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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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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合併財報項目 110 年 109 年 成長率 %
營業收入 35,672,763 27,098,474 31.64%
營業毛利 10,525,845 5,819,054 80.89%
營業利益 5,004,566 1,340,579 273.31%
稅前淨利 5,163,911 1,123,269 359.72%
本期淨利 4,492,108 929,443 383.31%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3,858,984 541,914
非控制權益 633,124 387,529
每股盈餘 8.56 元 1.21 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 ) 本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1. 經營方針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皆秉持「滿足客戶,追求卓越」之經營理念,朝向技
術領先滿足市場需求的發展方向,切實掌握新世代產品需求,並提前投入工程
資源以保持領先優勢,同時對應競爭者的競爭,期待能提高獲利,以為股東創
造更大利益為目標。

IC 封裝載板產業發朝幾個技術方向發展;例如多晶片、高集積度封裝 (Chiplet) SiP 模組,整合天線模組,高頻及高速應用,細線路,薄型化等等。 公司研發部門持續掌握技術發展方向及客戶需求,以技術及品質創造差異化, 保持最高的競爭力。

2.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未來數年間 (2021~2025) ,在 PCB 產業之中,複合成長率最高的產品即是 IC 載板。依據 Prismark 調研數據,複合成長率達 13.9% 。這不僅僅是 ABF 載板產品 隨著 AI IoT HPC 、機器學習、汽車應用、 5G/6G 基礎建設等需求的增長,在 BT 載板方面更有 5G 手機帶來的 AiP SiP RF 元件需求,外加伺服器、資料中心 等等帶來的寬頻記憶體 (High Bandwidth Memory, HBM) ,都帶動 IC 載板整體需求 的成長。公司營收的成長是根據這些產品區塊成長趨勢來制定的,要謹慎對應 的是產能的配置,以免造成未能完整利用產能的浪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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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025 全球 PCB 市場規模及產品組合

3. 重要之產銷政策

  • (1) 加強多晶片封裝技術發展的能量,著重製程技術並搭配高頻 / 高速材料的發 展,以因應 5G/6G 及汽車產品的需求。

  • (2) 擴充 ABF FC-BGA 載板產能,以搭配高層數板及高頻 / 高速的中長期的發展 需求。

( 三 )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積極擴充 ABF FC-BGA 載板產能,搭配記憶體用超薄載板、 SiP 模組及天線 模組產品的需求,適度擴充 BT 載板產能。中期持續微縮線寬、孔徑、厚度等基本 半導體需求發展。長期則朝高頻材料系統、嵌入主動 / 被動元件、直接晶片貼合等 複雜結構發展技術,維持公司產品及技術的競爭力。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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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主辦會計: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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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營業報告書、財務 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 經委託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 書、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 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 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吳輝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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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 註 (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 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 ) ,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
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27,235,597 仟元。由於銷售地 點包含台灣、中國大陸及美國等多國市場,其中因應部分國外客戶之需求設置國外倉庫,且 針對主要客戶之銷售條件不盡相同,需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因此本會計師 決定此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 ( 但不限於 ) 評估收入會計政策的適當性,

12

評估及測試銷貨循環中與收入認列時點攸關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抽選樣本執行交易細項測
試,包括取得客戶之訂單或合約文件,檢視交易條件,確認國外倉庫收入認列時點是否與合
約或訂單所載之履約義務及滿足時點一致,針對每月銷貨收入進行分析性覆核程序及執行資
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截止點測試等查核程序。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附表附註四及
六中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評價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金額為新台幣 2,277,128 仟元 。由於載板之應用產品市場受科技快速發展及消費喜好趨勢影響,管理階層須及時就新產品 開發及客戶需求狀況,評估存貨是否有跌價或呆滯等價值減損之虞,以及備抵存貨跌價及呆 滯損失適足性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此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 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 ( 但不限於 ) 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括呆滯及過時 存貨之辨認、測試存貨庫齡之正確性、分析存貨庫齡變動情況,及執行觀察存貨盤點程序, 檢視目前存貨使用狀態等查核程序。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六中有關存貨揭 露的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中,間接採權益法認列之被投資公司復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 上開個體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 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被投資公 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 325,005 仟元及新台幣 298,789 仟元,占個體資產總額之 0.66% 0.85%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27,839 仟元及 新台幣 (233,581) 仟元,占個體稅前淨利 ( ) 0.65% (43.1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1,623) 仟元及新台幣 (5,889) 仟元,占個體其他綜 合損益淨額之 13.16% 91.36%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
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3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景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審計委員會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景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 ( 包括相關附註 )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4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 。 關係及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87) 台財證 ( 六 ) 第 65315 號

(103)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5503 號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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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15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資 產 資 產 資 產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額 金額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10
1470
11XX
1550
1600
1780
1840
1915
1995
15XX
1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淨額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預付設備款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及六.3
四及六.4
四及六.5
四、六.5及七

四及六.6
四及六.7
四、六.8及九
四及六.9
四及六.26
四、六.8及九
六.10
$11,947,282
537,155
20,057
4,200
4,261,313
11,107
374,929
17,993
2,277,128
459,126
169,998
20,080,288
5,094,421
17,589,569
9,854
9,593
6,460,598
11,695
29,175,730
$49,256,018
24
1
-
-
9
-
1
-
5
1
-
41
10
36
-
-
13
-
59
100
$9,219,709
1,015,421
423,057
1,182
3,135,245
-
112,867
13,923
2,001,275
161,608
89,055
16,173,342
4,392,311
12,776,005
22,944
13,678
1,884,105
32,760
19,121,803
$35,295,145
26
3
1
-
9
-
-
-
6
1
-
46
12
37
-
-
5
-
54
100
經理人:陳河旭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廖賜政
16
會計主管:劉素真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 續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負 債 及 權 益 負 債 及 權 益 負 債 及 權 益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額 金額
2100
2130
2150
2170
2180
2200
2230
2300
2365
21XX
2540
2570
2600
25XX
2X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500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六.11
四及六.20

六.12及七
四及六.26
六.13
六.14
六.15
四及六.26
四、六.16及六.17
六.18
六.18
六.18
六.18
$391,991
46,315
26,319
1,789,954
611,152
5,052,347
578,424
1,392,115
68,129
9,956,746
8,414,790
355
1,814,795
10,229,940
20,186,686
4,508,441
6,633,051
3,700,821
181,016
14,249,110
(203,107)
-
29,069,332
$49,256,018
1
-
-
4
1
10
1
3
-
20
17
-
4
21
41
9
13
8
-
29
-
-
59
100
$1,708,365
17,507
45,866
1,494,382
241,403
2,776,625
134,566
1,018,176
70,604
7,507,494
2,057,176
4,622
56,201
2,117,999
9,625,493
4,508,625
6,632,030
3,647,505
183,405
10,882,082
(183,852)
(143)
25,669,652
$35,295,145
5
-
-
4
1
8
-
3
-
21
6
-
-
6
27
13
19
10
1
31
(1)
-
73
100
經理人:陳河旭
董事長:廖賜政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17

17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碼 項 目 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5000
5900
6000
6100
6200
6300
6450
6900
7000
71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60
8370
8500
9750
985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四、六.20及七


四、六.21
六.24
六.24及七
六.24及七
六.24
四及六.26
六.25
六.27
六.27
$27,235,597
(20,403,685)
6,831,912
(313,834)
(1,466,126)
(1,687,108)
2,228
(3,464,840)
3,367,072
24,950
186,772
44,434
(62,241)
727,156
921,071
4,288,143
(429,159)
3,858,984
9,757
(22,092)
(12,335)
$3,846,649
$8.56
$8.51
100
(75)
25
(2)
(5)
(6)
-
(13)
12
-
1
-
-
3
4
16
(2)
14
-
-
-
14
$20,651,500
(17,593,236)
3,058,264
(301,091)
(819,292)
(1,706,132)
9,697
(2,816,818)
241,446
34,090
244,867
(121,914)
(49,804)
193,229
300,468
541,914
-
541,914
(8,835)
2,389
(6,446)
$535,468
$1.21
$1.20
100
(85)
15
(2)
(4)
(8)
-
(14)
1
-
1
-
-
1
2
3
-
3
-
-
-
3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廖賜政 經理人:陳河旭 會計主管:劉素真 18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項 目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其他權益項目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
公積
特別盈餘
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員工未賺得
酬勞成本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90 3500 3XXX
A1
B3
B5
D1
D3
D5
T1
Z1
B1
B3
B5
D1
D3
D5
H3
T1
Z1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八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九年度淨利
民國一○九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他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九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年度淨利
民國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組織重組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他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510,738
-
(2,113)
4,508,625
-
(184)
$4,508,441
$6,637,742
-
(5,712)
6,632,030
-
1
1,020
$6,633,051
$3,647,505
-
3,647,505
53,316
-
$3,700,821
$100,384
83,021
-
183,405
(2,389)
-
$181,016
$10,882,980
(83,021)
(451,039)
541,914
(8,835)
533,079
83
10,882,082
(53,316)
2,389
(450,847)
3,858,984
9,757
3,868,741
(1)
62
$14,249,110
$(183,404)
2,389
2,389
(181,015)
(22,092)
(22,092)
$(203,107)
$(28,592)
-
25,755
(2,837)
-
2,837
$-
$(332)
-
189
(143)
-
143
$-
$25,567,021
-
(451,039)
541,914
(6,446)
535,468
18,202
25,669,652
-
-
(450,847)
3,858,984
(12,335)
3,846,649
-
3,878
$29,069,332

董事長:廖賜政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陳河旭

會計主管:劉素真

19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 碼 項 目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代 碼 項 目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0300
A20400
A20900
A21200
A21900
A22300
A22500
A29900
A30000
A31110
A31130
A31150
A31160
A31180
A31190
A31200
A31230
A31240
A32125
A32130
A32150
A32160
A32180
A32230
A32240
A32990
A33000
A33200
A333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損(益)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其他項目—政府補助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增加)減少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存貨淨額(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退款負債增加(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288,143
3,205,377
38,003
(2,228)
(1,554)
62,241
(24,950)
3,836
(727,156)
(19,982)
(8,239)
479,820
(3,018)
(1,123,840)
(11,107)
(262,541)
(4,070)
(275,853)
(297,518)
(80,943)
28,808
(19,547)
295,572
369,749
973,342
782,885
(4,350)
(2,475)
7,658,405
25,429
(47,498)
14,517
7,650,853
$541,914
3,220,290
31,979
(9,697)
(4,533)
49,804
(34,090)
19,915
(193,229)
94,435
(3,436)
-
3,735
(423,368)
151
195,652
227,564
(581,757)
(37,709)
(39,159)
15,755
12,421
259,242
1,011
332,795
13,673
(4,240)
63,211
3,752,329
34,969
(45,563)
-
3,741,735
BBBB
B00040
B02700
B02800
B03800
B04500
BBBB
CCCC
C00100
C01600
C01700
C03000
C04500
CCCC
EEEE
E00100
E002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03,000
(11,321,907)
51,329
21,065
(24,913)
(10,871,426)
(1,316,374)
7,119,820
(1,148,482)
1,744,029
(450,847)
5,948,146
2,727,573
9,219,709
$11,947,282
-
(1,883,063)
43,351
(25,000)
(33,936)
(1,898,648)
(1,059,622)
1,230,000
(1,111,549)
-
(451,039)
(1,392,210)
450,877
8,768,832
$9,219,709
董事長:廖賜政 經理人:陳河旭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20
會計主管:劉素真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 ( 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依「關係 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廖 賜 政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1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附註 (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 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 )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 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
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
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
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認列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35,672,763 仟 元。由於銷售地點包含台灣、中國大陸及美國等多國市場,其中因應部分國外客戶之需求設 置國外倉庫,且針對主要客戶之銷售條件不盡相同,需判斷並決定履約義務及其滿足之時點。

22

因此,本會計師決定此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 ( 但不限於 ) 評估收入會計 政策的適當性,評估及測試銷貨循環中與收入認列時點攸關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抽選樣本 執行交易細項測試,包括取得客戶之訂單或合約文件,檢視交易條件,確認國外倉庫收入認 列時點是否與合約或訂單所載之履約義務及滿足時點一致,針對每月銷貨收入進行分析性覆 核程序及執行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截止點測試等查核程序。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 務附表附註四及六中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評價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金額為新台幣 3,465,944 仟元。由於載板之應用產品市場受科技快速發展及消費喜好趨勢影響,管理階層須 及時就新產品開發及客戶需求狀況,評估存貨是否有跌價或呆滯等價值減損之虞,以及備抵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適足性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此為關鍵查 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 ( 但不限於 ) 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 括呆滯及過時存貨之辨認、測試存貨庫齡之正確性、分析存貨庫齡變動情況,及執行觀察存 貨盤點程序,檢視目前存貨使用狀態等查核程序。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及六 中有關存貨揭露的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 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 別為新台幣 325,005 仟元及新台幣 298,789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0.56% 0.70% ,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27,839 仟元及新台幣 (233,581) 仟元,占合 併稅前淨利 ( ) 0.54% (20.7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分別為新台幣 (1,623) 仟元及新台幣 (5,889) 仟元,占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6.69% 25.79%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
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
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23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審計委員會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景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 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 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4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 包括相關附註 )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 。 關係及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 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民國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 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87) 台財證 ( 六 ) 第 65315 號

(103)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5503 號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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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5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資 產 資 產 資 產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10
1470
11XX
1517
1550
1600
1755
1780
1840
1900
1915
15XX
1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淨額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使用權資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設備款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六.3及八
四及六.5
四及六.6
六.6及七

四及六.7
四及六.4
四及六.8
四、六.9、八及九
四及六.23
四及六.10
四及六.27
六.11、七及八
六.9及九
$15,332,027
616,080
20,057
4,200
5,648,004
26,311
406,415
367
3,465,944
532,717
372,182
26,424,304
51,000
325,005
24,413,455
353,295
33,218
23,053
91,805
6,671,013
31,961,844
$58,386,148
26
1
-
-
10
-
1
-
6
1
-
45
-
1
42
1
-
-
-
11
55
100
$11,664,932
1,594,063
467,167
1,182
4,377,155
24,862
141,161
4,114
2,889,017
212,742
287,596
21,663,991
51,000
298,789
18,080,810
311,732
32,105
28,262
120,921
2,196,342
21,119,961
$42,783,952
27
4
1
-
10
-
-
-
7
1
1
51
-
1
42
1
-
-
-
5
49
100
經理人:陳河旭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廖賜政
26
會計主管:劉素真

26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 續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負 債 及 權 益 負 債 及 權 益 負 債 及 權 益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2100
2130
2150
2170
2200
2230
2280
2300
2365
21XX
2540
2570
2580
2600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500
36XX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租賃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租賃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六.12
四及六.21
六.13及七
四及六.27
四及六.23
六.14
四及六.15
六.16及八
四及六.27
四及六.23
六.17
六.19
六.19
六.19
六.19
六.19
$1,099,846
111,350
28,636
2,886,877
7,234,272
754,071
52,396
1,634,143
181,108
13,982,699
9,387,273
26,016
109,107
1,891,955
11,414,351
25,397,050
4,508,441
6,633,051
3,700,821
181,016
14,249,110
(203,107)
-
3,919,766
32,989,098
$58,386,148
2
-
-
5
13
1
-
3
-
24
16
-
-
3
19
43
8
11
6
-
25
-
-
7
57
100
$2,640,307
161,731
46,420
2,358,805
3,933,209
265,246
41,846
1,076,669
206,517
10,730,750
2,641,811
27,763
64,400
129,669
2,863,643
13,594,393
4,508,625
6,632,030
3,647,505
183,405
10,882,082
(183,852)
(143)
3,519,907
29,189,559
$42,783,952
6
-
-
6
9
1
-
3
-
25
6
-
-
-
6
31
11
16
9
-
25
-
-
8
69
100
經理人:陳河旭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廖賜政
27
會計主管:劉素真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碼 項 目 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5000
5900
6000
6100
6200
6300
6450
6900
7000
7100
7010
7020
7050
706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60
8361
8370
8500
8600
8610
8620
8700
8710
8720
9750
985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四、六.21及七


四及六.22
六.25
六.25及七
六.25及七
六.25
六.8
四及六.27
六.26
六.28
六.28
$35,672,763
(25,146,918)
10,525,845
(963,383)
(2,055,373)
(2,495,688)
(6,835)
(5,521,279)
5,004,566
34,396
218,184
(39,941)
(81,133)
27,839
159,345
5,163,911
(671,803)
4,492,108
9,757
(32,403)
(1,623)
(24,269)
$4,467,839
$3,858,984
633,124
$4,492,108
$3,846,649
621,190
$4,467,839
$8.56
$8.51
100
(70)
30
(3)
(6)
(7)
-
(16)
14
-
1
-
-
-
1
15
(2)
13
-
-
-
-
13
11
2
13
11
2
13
$27,098,474
(21,279,420)
5,819,054
(867,333)
(1,289,140)
(2,328,146)
6,144
(4,478,475)
1,340,579
43,405
278,691
(229,122)
(76,703)
(233,581)
(217,310)
1,123,269
(193,826)
929,443
(8,835)
(8,107)
(5,889)
(22,831)
$906,612
$541,914
387,529
$929,443
$535,468
371,144
$906,612
$1.21
$1.20
100
(79)
21
(3)
(5)
(8)
-
(16)
5
-
1
(1)
-
(1)
(1)
4
(1)
3
-
-
-
-
3
2
1
3
2
1
3
董事長:廖賜政 經理人:陳河旭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劉素真

28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項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股票 總計
法定盈餘
公積
特別盈餘
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員工未賺得
酬勞成本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90 3500 31XX 36XX 3XXX
A1
B3
B5
D1
D3
D5
O1
T1
Z1
A1
B1
B3
B5
D1
D3
D5
H3
O1
T1
Z1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八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九年度淨利
民國一○九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他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九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年度淨利
民國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組織重組
非控制權益增減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其他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510,738
-
(2,113)
$4,508,625
$4,508,625
-
(184)
$4,508,441
$6,637,742
-
(5,712)
$6,632,030
$6,632,030
-
1
1,020
$6,633,051
$3,647,505
-
$3,647,505
$3,647,505
53,316
-
$3,700,821
$100,384
83,021
-
$183,405
$183,405
(2,389)
-
$181,016
$10,882,980
(83,021)
(451,039)
541,914
(8,835)
533,079
83
$10,882,082
$10,882,082
(53,316)
2,389
(450,847)
3,858,984
9,757
3,868,741
(1)
62
$14,249,110
$(183,404)
2,389
2,389
$(181,015)
$(181,015)
(22,092)
(22,092)
$(203,107)
$(28,592)
-
25,755
$(2,837)
$(2,837)
-
2,837
$-
$(332)
-
189
$(143)
$(143)
-
143
$-
$25,567,021
-
(451,039)
541,914
(6,446)
535,468
18,202
$25,669,652
$25,669,652
-
-
(450,847)
3,858,984
(12,335)
3,846,649
3,878
$29,069,332
$3,270,679
387,529
(16,385)
371,144
(121,916)
$3,519,907
$3,519,907
633,124
(11,934)
621,190
(221,331)
$3,919,766
$28,837,700
-
(451,039)
929,443
(22,831)
906,612
(121,916)
18,202
$29,189,559
$29,189,559
-
-
(450,847)
4,492,108
(24,269)
4,467,839
-
(221,331)
3,878
$32,989,098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廖賜政

==> picture [4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陳河旭 會計主管:劉素真

29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代 碼 項 目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代 碼 項 目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0300
A20400
A20900
A21200
A21900
A22300
A22500
A23700
A29900
A29900
A30000
A31110
A31130
A31150
A31160
A31180
A31190
A31200
A31220
A31240
A32125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30
A32240
A32990
A33000
A33100
A333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項目-租賃修改利益
其他項目-政府補助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增加)減少
應收票據淨額(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存貨淨額(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減少)
退款負債增加(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5,163,911
4,330,894
46,518
6,835
(1,939)
81,133
(34,396)
3,836
(27,839)
(18,739)
32,785
(710)
(8,457)
979,922
(3,018)
(1,277,678)
(1,449)
(265,847)
3,747
(576,927)
(319,975)
(84,586)
(50,381)
(17,784)
528,072
1,497,003
827,790
(4,350)
(25,409)
10,782,962
34,986
(65,126)
(178,391)
10,574,431
$1,123,269
4,377,815
39,654
(6,144)
(5,529)
76,703
(43,405)
19,915
233,581
105,648
19,627
(160)
(3,458)
(249,702)
3,736
(761,461)
86,461
190,834
1,787
(436,042)
(62,204)
(88,924)
89,105
9,244
134,234
484,157
24,833
(4,240)
131,652
BBBB
B00010
B00040
B02700
B02800
B03800
B04500
BBBB
CCCC
C00100
C01600
C01700
C03000
C04020
C04500
C05800
CCCC
DDDD
EEEE
E00100
E002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47,110
(13,383,710)
60,079
29,116
(47,652)
(12,895,057)
(1,540,461)
7,663,644
(1,148,482)
1,747,172
(50,176)
(450,847)
(221,331)
5,999,519
(11,798)
3,667,095
11,664,932
$15,332,027
(1,000)
(44,110)
(2,835,656)
45,141
(32,852)
(41,024)
(2,909,501)
(1,455,794)
1,814,930
(1,218,410)
29,399
(122,692)
(451,039)
(121,916)
(1,525,522)
29,383
952,829
10,712,103
$11,664,932
5,490,986
44,032
(73,072)
(103,477)
5,358,469

董事長:廖賜政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陳河旭 30

會計主管:劉素真

附件四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110 年度

盈餘分配表
110年度
項 目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110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
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減:組織重組調整數
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數
加:110年度稅後淨利
單位:新台幣元
金 額
$10,380,308,324
9,757,497
(845)
62,063
3,858,983,221
提列項目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86,880,194)
(22,091,547)
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4.5元/股)
期末未分配盈餘
13,840,138,519
(2,028,798,270)
$11,811,340,249

==> picture [69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董事長: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71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經理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84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主辦會計:
----- End of picture text -----

31

附件五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

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 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 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九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實體
股東會議、視訊會議方式為之(含
純視訊股東會及視訊輔助股東
會)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之方式為之,其相關應符合之條
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配合公司法第172-2
規定,開放公開發行公
司得以視訊方式召開
股東會,爰增訂本條。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其職權如
下:
一、造具營業計畫書及財務報告
二、提出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
議案
三、提出資本增減之議案
四、編定重要章則及公司組織規

五、委任及解任本公司之總經理
及主要經理人
六、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七、編定預算及決算
八、其他依公司法或股東會決議
賦與之職權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其職權如
下:
一、造具營業計畫書及財務報告
二、提出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
議案
三、提出資本增減之議案
四、編定重要章則及公司組織規

五、委任及解任本公司之總經理
及主要經理人
六、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七、編定預算及決算
八、其他依公司法或股東會決議
與之職權
酌增訂本條第八款文
字。
第二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
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
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
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一、「資本總額」實務上
均以實收資本額為
認定標準,亦即公
司提列之法定盈餘
公積,已達實收資
本額時,即無庸再
提列,故爰依公司
法第237 條第1

32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
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前項餘額後,為當年度
可分配盈餘,再加計以前年
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累
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
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分派股東紅利或法定盈餘
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
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
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
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考
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
金流入之需要,以穩健平衡為股
利發放政策,每年分派之股東紅
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
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
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
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前項餘額後,為當年度
可分配盈餘,再加計以前年
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累
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
議分派股東紅利。
上述分派股東紅利如以發放現金
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
會。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考
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
金流入之需要,以穩健平衡為股
利發放政策,每年分派之股東紅
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
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
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規定,酌作文字修
訂,以符實際。
二、公司法第240條及
241條規定,股東
紅利、法定盈餘公
積及資本公積分派
股息及紅利如為現
金,可由董事會特
別決議,並報告股
東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
人同意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
訂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
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次修訂正
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三次修訂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四
月十六日。第四次修訂正於民國
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第五次修
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十四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
五年六月十九日,第八次修訂於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九
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
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八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
人同意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
訂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
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次修訂正
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三次修訂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四
月十六日。第四次修訂正於民國
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第五次修
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十四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
五年六月十九日,第八次修訂於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九
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
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八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
增列修訂日期。

33

==> picture [496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十二
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
八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
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
六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
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十六次
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
八日。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
一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十二
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
八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
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
六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百
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十六次
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
八日。

34

附件六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條文修訂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
或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
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
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
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略。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
書時,應依其所屬各同業公會之
自律規範及下列事項辦理:
一、略。
二、執行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
執行適當作業流程,以形成
結論並據以出具報告或意見
書;並將所執行程序、蒐集
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於案
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
數及資訊等,應逐項評估其
適當性及合理性,以做為出
具估價報告或意見書之基
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
具備專業性與獨立性、已評
估所使用之資訊為適當且合
理及遵循相關法令等事項。
第六條: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
或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
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
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
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略。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
書時,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略。
二、查核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
執行適當作業流程,以形成
結論並據以出具報告或意見
書;並將所執行程序、蒐集
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於案
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
數及資訊等,應逐項評估其
完整性、正確性及合理性,
以做為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
書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
具備專業性與獨立性、已評
估所使用之資訊為合理與正
確及遵循相關法令等事項。
一、為明確外部專家應
遵循程序及責
任,爰修正第二項
序文,除應依現行
第二項所列各款
事項辦理外,並應
遵循其所屬各同
業公會之自律規
範辦理。
二、鑑於專家執行出具
估價報告或合理
性意見書之工
作,並非屬財務報
告之查核工作,爰
修正第二項第二
款「查核」案件之
文字為「執行」案
件。另為符合專家
對於所使用之資
料來源、參數等實
際評估情形,爰修
正第二項第三款
及第四款評估「完
整性、正確性及合
理性」之文字為
「適當性及合理
性」。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
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之處理程序
一、~三、略。
四、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
產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除與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
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之處理程序
一、~三、略。
四、不動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
產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除與
考量第六條已修正增
訂要求外部專家出具
意見書應遵循其所屬
同業公會之自律規
範,已涵蓋會計師出具
意見書應執行程序,爰
刪除第四項第三款會

35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國內政府機關交易、自地委
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
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
用權資產外,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
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
下列規定:
(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取
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高
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
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
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
師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
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
見:
1.~2.略。
(四)~(五)略。
國內政府機關交易、自地委
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
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
用權資產外,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
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
下列規定:
(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取
得資產之估價結果均高
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
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
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
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
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
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
示具體意見:
1.~2.略。
(四)~(五)略。
計師應依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
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
定辦理之文字。
第八條: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投
資處理程序
一、~三、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
證券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
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
理性表示意見。但該有
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公
第八條: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投
資處理程序
一、~三、略。
四、取得專家意見
(一)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
證券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
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
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
若需採用專家報告者,
修正理由同第七條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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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 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 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

會)另有規定者,不在 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此限。 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
(二)略。 場之公開報價或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
稱金管會)另有規定
者,不在此限。
(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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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
會)另有規定者,不在
此限。
(二)略。
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
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
場之公開報價或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
稱金管會)另有規定
者,不在此限。
(二)略。
第九條: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一、略。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
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
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者,除買賣國內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
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
應將下列資料,提交審計委
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通過
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
付款項。
(一)~(七)略。
本公司與母公司、子公司或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
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
公司彼此間從事下列交易,
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一定
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
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一)~ (二)略。
本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
行公司之子公司有第一項交
第九條: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一、略。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
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
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
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者,除買賣國內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
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
應將下列資料,提交審計委
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通過
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
付款項。
(一)~(七)略。
本公司與母公司、子公司或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
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
公司彼此間從事下列交易,
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一定
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
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一)~ (二)略。
三、略。
為強化關係人交易之
管理,參酌國際主要資
本市場規範,增訂公開
發行公司或其非屬國
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
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
處分資產,其交易金額
達公開發行公司總資
產百分之十以上者,公
開發行公司應將相關
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
後,始得為之,以保障
股東權益,但公開發行
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
司,或其子公司彼此間
交易免予提股東會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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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易,交易金額達本公司總資
產百分之十以上者,本公司
應將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
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
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但本
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
或其子公司彼此間交易,不
在此限。
三、略。
第十條: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之處
理程序
(一)~(三)略。
(四)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
會員證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
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
證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除與國內
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事
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
2.略。
第十條: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之處
理程序
(一)~(三)略。
(四)無形資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
會員證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
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
證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除與國內
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事
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辦理。
2.略。
修正理由同第七條說
明。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
標準
(一)~(三)略。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
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
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
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
標準
(一)~(三)略。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
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
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
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
一、考量現行公開發行
公司買賣國內公
債已豁免辦理公
告申報,爰修正第
一項第四款第一
目,放寬其買賣債
券發行評等不低
於我國主權評等
等級之外國公
債,亦得豁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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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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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
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
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
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
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
證券買賣,或於初級市
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
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
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
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
債券),或申購或買回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
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
或賣回指數投資證
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
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
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
購之有價證券。
3.~6.略。
(五)略。
二、~三、略。
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
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
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
券買賣,或於初級市場
認購募集發行之普通
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
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
次順位債券),或申購
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或期貨信託基
金,或證券商因承銷業
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
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
購之有價證券。
3.~6.略。
(五)略。
二、~三、略。
公告申報。
二、考量外國公債商品
性質單純,且債信
通常較國外普通
公司債為佳;另指
數投資證券與指
數股票型基金之
商品性質類似,爰
修正第一項第四
款第二目,放寬以
投資為專業者於
初級市場認購國
外公債、申購或賣
回指數投資證
券,亦得豁免辦理
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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