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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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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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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0-04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投资”)持有沈阳芯源微 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12%。
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瑞祺”)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 前取得,并于2020 年12 月16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科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数量不超过1,70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3%。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680,000 股,减持期间为2021 年1 月8 日至2021 年7 月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705,000 股,减持期间为2020 年 12 月22 日至2021 年6 月19 日。
国科瑞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数量不超过2,2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8%。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250,000 股,减持期间为2021 年1 月8 日至2021 年7 月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250,000 股,减持期间为2020 年 12 月22 日至2021 年6 月19 日。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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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国科瑞祺已于2014 年4 月获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20 年11 月11 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瑞祺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 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 个自 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国科投资、国科瑞祺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 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国科投资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6,820,000 | 8.12% | IPO 前取得:6,820,000 股 |
| 国科瑞祺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4,500,000 | 5.36% | IPO 前取得:4,500,000 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原 因 |
|---|---|---|---|---|---|---|---|
| 国科投资 | 不超过: 1705000 股 |
不超过: 2.0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68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705000 股 |
2021/1/8 ~ 2021/7/6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 取得的 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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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原 因 |
|---|---|---|---|---|---|---|---|
| 国科瑞祺 | 不超过: 2250000 股 |
不超过: 2.68%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25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250000 股 |
2021/1/8 ~ 2021/7/6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 取得的 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国科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0 年12 月22 日至2021 年6 月
19 日;
国科瑞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0 年12 月22 日至2021 年6 月 1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国科投资承诺: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芯源”或“发行人”) 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沈阳芯源的股东,就沈阳芯源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本公司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出具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公司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 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 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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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5、本公司实施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前,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公司股东国科瑞祺承诺: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芯源”或“发行人”) 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本人作为沈阳芯源的股东,就沈 阳芯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出具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公司/本人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累计不超过上市时本 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 的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4、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5、本公司/本人实施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 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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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国科投资、国科瑞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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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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