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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3
Feb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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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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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37 证券简称: 芯源微 公告编号: 2023-00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宗润福持有公司 2,165,4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4%,其中 IPO 前取得 2,144,455 股,股权激励取得 21,000 股。
李风莉持有公司 1,061,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5%,其中 IPO 前取得 1,046,250 股,股权激励取得 15,000 股。
陈兴隆持有公司 77,0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其中 IPO 前 取得 62,019 股,股权激励取得 15,000 股。
顾永田持有公司 93,23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其中 IPO 前 取得 78,234 股,股权激励取得 15,000 股。
汪明波持有公司 33,7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其中 IPO 前 取得 18,750 股,股权激励取得 15,000 股。
崔晓微持有公司 102,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其中 IPO 前 取得 93,450 股,股权激励取得 9,000 股。
张新超持有公司 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均为股权激励 取得。
孙东丰持有公司 2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均为 IPO 前 取得。
1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宗润福、李风莉、陈兴隆、顾永田、汪明波、崔晓微、张 新超、孙东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宗润福拟减持不超过 5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58%。 李风莉拟减持不超过 26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9%。 陈兴隆拟减持不超过 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 顾永田拟减持不超过 2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3%。 汪明波拟减持不超过 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 崔晓微拟减持不超过 2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3%。 张新超拟减持不超过 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 孙东丰拟减持不超过 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宗润福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165,455 | 2.34% | IPO前取得:2,144,455股 其他方式取得:21,000股 |
| 李风莉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1,061,250 | 1.15% | IPO前取得:1,046,250股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
| 陈兴隆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77,019 | 0.08% | IPO 前取得:62,019 股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
| 顾永田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93,234 | 0.10% | IPO前取得:78,234股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
| 汪明波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33,750 | 0.04% | IPO 前取得:18,75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
| 崔晓微 | 董事、监事、 | 102,450 | 0.11% | IPO 前取得:93,450 股 |
2
| 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方式取得:9,000股 | |||
|---|---|---|---|---|
| 张新超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3,000 | 0.00% | 其他方式取得:3,000股 |
| 孙东丰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6,000 | 0.03% | IPO前取得:26,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宗润福 | 505,545 | 0.55% | 2022/12/23~ 2022/12/23 |
153.94-153.94 | 2022年12月20 日 |
| 李风莉 | 353,750 | 0.38% | 2022/12/23~ 2022/12/27 |
128.00-153.94 | 2022年12月20 日 |
| 陈兴隆 | 17,981 | 0.02% | 2022/12/23~ 2022/12/23 |
153.94-153.94 | 2022年12月20 日 |
| 顾永田 | 21,766 | 0.02% | 2022/12/23~ 2022/12/23 |
153.94-153.94 | 2022年12月20 日 |
| 汪明波 | 11,250 | 0.01% | 2022/12/7~ 2022/12/7 |
188.92-188.92 | 不适用 |
| 崔晓微 | 34,150 | 0.04% | 2022/12/7~ 2022/12/7 |
188.92-188.92 | 不适用 |
张新超、孙东丰在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宗润福 | 不超过: | 不超过: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3/2/23 | 按市场价 | IPO前取 | 个人资 |
3
| 541,000 股 |
0.58% | 不超过:541,000 股 |
~ 2023/8/23 |
格 | 得 | 金需求 | |
|---|---|---|---|---|---|---|---|
| 李风莉 | 不超过: 265,300 股 |
不超过: 0.29%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65,3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陈兴隆 | 不超过: 19,200股 |
不超过: 0.02%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9,2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顾永田 | 不超过: 23,300股 |
不超过: 0.03%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3,3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汪明波 | 不超过: 8,400股 |
不超过: 0.01%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8,4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崔晓微 | 不超过: 25,600股 |
不超过: 0.03%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25,6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张新超 | 不超过: 750股 |
不超过: 0.00%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750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股权激励 取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 孙东丰 | 不超过: 6,500股 |
不超过: 0.01%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6,500 股 |
2023/2/23 ~ 2023/8/23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4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宗润福、陈兴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风莉、顾 永田承诺:
“1、自沈阳芯源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沈阳芯源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沈阳芯源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2、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宗润福、陈兴隆承诺:
“自沈阳芯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沈阳芯源股份;自所持 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 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沈阳芯源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 积使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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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各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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