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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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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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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 2025-02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 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498 号),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45,69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99,999,928.71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5,093.67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110Z000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 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 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 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 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五、保荐机构、监事会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