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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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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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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 2020-00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芯 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33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566,3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625,896.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505,744,103.7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到位,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8294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 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 集资金款项,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83,018.87 元。

(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 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034,042.00 元,对“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 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89,400.0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597,169.81 元。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020,611.81 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110Z0064 号《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 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2,795.44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3,83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3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