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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y 21, 2024

58091_rns_2024-05-21_a3145920-7a6e-4bed-9f77-377dd5a85a4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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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50.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