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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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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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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 2021-02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并同意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 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