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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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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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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 3 名成 员,分别是宋雷先生、钟宇先生、胡琨元先生,宋雷先生为主任委员。

宋雷先生、胡琨元先生、钟宇先生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其中宋雷先生、钟宇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雷 先生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4/4/26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
1、《审计委员会
年度工作总结与
年度工作计
2023
2024
划》
2、《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7、《关于公司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2023
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9、《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8/29 第二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
计委员会第十一 2、《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10/22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二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2024/12/20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 1、《内审部工作报告》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容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工作 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 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 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我们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 部审计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助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 充分了解公司财务和审计工作情况,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客 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评估、协调的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 平。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c$ ∠ $\epsilon$

宋 雷

$\sim$

NS年叫月 N日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2025年0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h''_{\nu}$

胡琨元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