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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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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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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110Z018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录

序号
页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 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920-926室 (邮编: 100037) 电话: 8610-66001391 传真: 8610-66001392 https://www.rsm.global/china/zh-hans E-mail: [email protected]

容诚专字[2021]110Z0184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源微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芯源微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芯源 微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芯源微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芯源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芯源微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1]110Z0184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0100010031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6月1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号)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66,370,000.00 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60,625,896.22 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48.246.650.94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后, 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05.744.103.78 元, 实际到账金额为 518.123.349.0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12月1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829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2月11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信银行沈阳和平支行(账号 8112901012900643057)、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账号 21050139000800001255)、 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账号 124904600110111)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 保证专款专用。

$\overline{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理财) 为 270,972,261.64 元。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元)
余额(元)
8112901012900643057 活期 139,182,400.00 838,523.19
8112901032700768351 通知存款 21,000,000.00
中信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
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

8112901111700761928 结构性存
50,000,000.00
21050139000800001255 活期 238,607,300.00 1,876,179.79
124904600110111 活期 140,333,649.06 12,257,558.66
29032900000000000005 活期 185,000,000.00
518, 123, 349.06 270,972,261.64

注: 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12,379,245.2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505.744.103.78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高端晶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23,860.7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实际投资总额 6.140.33 万元;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3.918.24 万元, 截至 2021 年3月31日实际投资总额 7,123.9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形成差异的主要原 因是: 公司上述项目正处于投入建设中,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overline{4}$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率, 节省 财务费用, 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于 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 (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起12个月内,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产品尚未到 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名称
(或受托人姓
名)
受托机构
或受托
人)类型
产品
类型
金额
(万元)
资金来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资金投 年化收
益率
备注
中信银行沈阳
和平支行
银行 保本浮
动收益
5,000.00 闲置募
集资金
2021年1
月25日
2021年4
月30日
投资理
2.75%
中信银行沈阳
和平支行
银行 天通
知存款
2,100.00 闲置募
集资金
投资理
2.025%
辽宁沈抚农村
商业银行
银行 活期存
18,500.00 闲置募
集资金
投资理

尚未使用的墓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公司墓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 格管理和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不适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 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公司定期报告参见下表:

发布日期 报告期间
2020年4月2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 年度
2021年3月20
Ħ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度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11200006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沈阳芯擴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文法备股系
截至 2021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50,574.41
募集资金总额:
$\Delta$ 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264.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9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2000 2020年: 10,786.68
2021年1-3月: 2,477.5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额的差额
以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或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高端晶圆处理
设备产业化项
$\Box$
高端晶圆处理
设备产业化项
$\Box$
23,860.73 23,860.73 6,140.33 23,860.73 23,860.73 6,140.33 17,720.40 2022年6月30
$\Box$
2 设备研发中心
项目
高端晶圆处理
高端晶圆处理
设备研发中心
项目
13,918.24 918.24
13,
7,123.93 13,918.24 13,918.24 7,123.93 6,794.31 2022年3月31
$\Box$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210118001587
$\frac{7}{11}$
õ

$\begin{picture}(20,20) \put(0,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0){10}} \put(15,0){\vector(1$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end{array} \ \begin{array}{c}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end{array} \end{array} \ \begin{array}{c}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begin{picture}(20,20) \put(0,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0){10}} \put(15,0){\line(1$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 - 24 = 7 + 1$

$\overline{r}$

0011869
证书序号:
a a a a a a a a a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overline{a}$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部门依法审批,
凭证。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sim$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ຕ໌
转让。
出借、
租、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overline{4}$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北京市财政局
发证机关:
COL
水月米
二〇一九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a communication de la communication
Edition

int
公计师
(外营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容成会
称:
通合体)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任会计师:
#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
大厦901-22至901-26


式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
执业证书编号11010032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13年10月25日
i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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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L}_L$ $\overline{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