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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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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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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0]110Z006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录
| 序号 | 页码 |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 $1 - 2$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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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 +86 010-66001391 Email: [email protected]
容诚专字[2020]110Z0064号
容诚专字[2020]110Z0064号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 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源微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芯源微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墓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芯源微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芯源微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THE POWER OF BEING UNDERSTOOD AUDIT | TAX | CONSULTING
容诚会计师事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芯源微《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芯源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4月24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26.9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1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0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66,37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0,625,896.2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744,103.78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12月10日到位,具体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29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預
| 号 序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审批情况 |
|---|---|---|---|
|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 238,607,300.00 | 沈浑发改备字[2019]36号 | |
| っ |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139, 182, 400.00 | 沈浑发改备字[2019]35 号 |
| 合 计 | 377,789,700.00 |
3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377,789,70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 若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 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9年12月11日止,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423,44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序 | 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 238,607,300.00 | 389,400.00 | |||
| 2 | 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139, 182, 400.00 | 14,034,042.00 | ||
| 计 合 |
377,789,700.00 | 14,423,442.00 |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0,625,896.22 元, 其中承 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 48,246,650.94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己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 2,597,169.81 元, 其中支付律师费(不含增值税) 943,396.23 元, 支付审计费(不含增值税) 1,396,226.42 元,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257,547.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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