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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6

Apr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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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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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回报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 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 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指 示精神,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 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且需要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 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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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 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 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征集股东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完成后,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 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2016 年-2018 年具体分红回报计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当年每股收 益不低于 0.1 元,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2 )审计机构对公 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1)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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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4、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则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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