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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NET NETWORK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Aug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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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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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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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续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设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设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二)程序合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以及提名、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设计师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和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设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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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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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志扬:
谢 衡:
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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